长安部尉
官名。汉置,分部掌追捕盗贼,伺察奸非。卫宏《汉官旧仪》说:“长安城方六十里中,皆属长安令,置左、右尉(即左、右部尉);城东城南置广部尉; 城西城北置明部尉;凡四尉。”
官名。汉置,分部掌追捕盗贼,伺察奸非。卫宏《汉官旧仪》说:“长安城方六十里中,皆属长安令,置左、右尉(即左、右部尉);城东城南置广部尉; 城西城北置明部尉;凡四尉。”
官名。南朝梁置。《梁书·何敬容传》:“坐妾弟费慧明为导仓丞,夜盗官米,为禁司所执,送领军府。”
官名。周置,掌杀草之政令。见《周礼·秋官·薙氏》。
官名。亦称建康狱平。南朝梁、陈置,属建康令。职掌与“廷尉平”略同,为高级审判官。《梁书·文学·庾于陵传》: “天监初,为建康狱平。”梁四班,陈七品。参见“建康三官”。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翼王殿最高官员。乃翼王石达开率部出走后自设,参与谋画,位尊权重。丞相的别称。南齐王元年(融)《三月三日曲水诗序》:“元宰比肩于尚父,中铉继踵乎《周南》。”
官名。元置,为中政院长官,正二品,掌中宫财赋营造供给,及番之士、汤沐之邑。其佐官有同知、佥院、同佥、院判等。见《元史·百官四·中政院》。官名。元置,为中政院的长官。见“中政院”。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总领西北路戍兵。置戍长等职。
官名,即左廷尉监,掌审判。《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秦官,掌刑辟,有正、左右监,秩皆千石,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参看“大理”条。
唐朝尚书、门下、中书、秘书、殿中、内侍六省合称。唐朝指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秘书省、殿中省、内侍省。详各条。
清朝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凡不经开列具题,而以应升之员论俸推取,经引见而授官之例。在京钦天监监副,翰詹坊缺及其他司官等员,或论俸推取二十人,引见奉旨补授; 或拟定正陪,引见奉旨补授。清代任命官员的方式之
官名。清朝尚虞备用处属官。设二人。掌为皇帝钓鱼准备渔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