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贵妃
内命妇名。北周置,为皇帝之妾,与贵妃、德妃合称三夫人,后又改称三妃。
内命妇名。北周置,为皇帝之妾,与贵妃、德妃合称三夫人,后又改称三妃。
官名。汉朝中央及州郡官府均置,典领文书簿籍,经办事务。丞相或三公府称黄阁主簿,录省众事,职权甚重。三国魏末丞相府置,员四人。西晋初三公及位从公者加兵,始置主簿。东晋则诸公皆置,员二人。与祭酒、舍人主阁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十月内蒙古要求自治,国民政府于次年颁布《蒙古地方自治办法》,有原则八项,其中有关自治组织机构的规定为:一、在蒙古适宜地点,设一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
官名。渤海国官,比唐朝尚书左丞。
官名。辽朝北面官,宣徽北院官员,在北院宣徽副使下。官名。辽代宣徽北院设此官,为该院副贰长官。辽代宣徽院相当汉族官制中的工部,但也不完全相等。辽代宣徽北院,掌北院御前祗应之事。见《辽史·百官志一·宣徽北
军官名。北洋政府设置,见“海军舰队司令处”。
官名。西汉属少府,以宦官充任。有丞以为副贰。掌后妃宫女及宫中狱事。武帝太初元年 (前104) 更名掖庭令。东汉于掖庭令外复置永巷令,秩六百石。名义上隶属少府,掌宫中官婢。又,西汉詹事属官亦有永巷令,后
即“河东山西道提刑按察司”。
官名。元置,为典瑞院的副长官,秩正三品,员额二人。
官名。三国吴置,主管铨选官吏,职掌与吏部尚书相类。《三国志·顾雍传》裴松之注引《江表传》: “(顾)谭时为选曹尚书,见任贵重。”十六国汉刘聪省吏部,置“左选曹尚书”、“右选曹尚书”。官名,三国吴置,掌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龙厩令置,为太仆寺典厩署长官,置二员,增为从六品。唐朝二员,从七品下,掌饲马牛、给养杂畜。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