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下书佐
官名。汉朝置,为郡县属吏,即阁下所属书佐,掌文书缮写。三国沿之。晋朝特进、光禄大夫、卿、司隶校尉、太子二傅、县等皆置,员一人。南朝宋亦置。
官名,汉置,又称閤下书佐、门下佐,位在门下掾史下,在小史上,掌门下文书、缮写等,汉为门下属吏,三国沿置。晋朝特进、光禄大夫、卿、司隶校尉、太子二傅、县均置,员一人。南朝宋也置。《后汉书·百官五·州郡》:“閤下及诸曹各有书佐、干主文书。”注:“《汉官》曰:书佐五十人。”
官名。汉朝置,为郡县属吏,即阁下所属书佐,掌文书缮写。三国沿之。晋朝特进、光禄大夫、卿、司隶校尉、太子二傅、县等皆置,员一人。南朝宋亦置。
官名,汉置,又称閤下书佐、门下佐,位在门下掾史下,在小史上,掌门下文书、缮写等,汉为门下属吏,三国沿置。晋朝特进、光禄大夫、卿、司隶校尉、太子二傅、县均置,员一人。南朝宋也置。《后汉书·百官五·州郡》:“閤下及诸曹各有书佐、干主文书。”注:“《汉官》曰:书佐五十人。”
官署名。唐玄宗开元十一年(723)改并州置,为北都所在。设尹一员,为留守; 少尹二员,为副留守,掌本府政务,巡视属县,查访民情,审理刑狱,岁终造册上报。府设属员司录及功、仓、户、田、兵、法、士曹参军事
官名。明制,光禄寺所属的大官署以署正、署丞为正副主官,掌供应祭品、宫膳、节令筵席、蕃使宴犒之事,属官有监事。清沿置,有署正满、汉各一人,署丞满二人,掌供备猪只,征收菜园租银,属官有笔帖式、经承。署内有
官名,三国魏置,掌开荒种稻。《三国志·魏书·邓艾传》:“为都尉学士,以口吃,不得作干佐,为稻田守丛草吏。”
① 官职等级制度。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 置,以取代原有的九品官制。自丞相、太宰等至车府令,分十八个等级,称十八班。以班多者为贵,同班者则以班序先后分高下。只授予乡品二品的士族。乡品三品以下的寒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属官。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责任内阁。始置。一人,简任。承总理大臣之命管理局务,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官。
官署名。明清监察机构之一。即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明洪武六年(1373)置。设给事中十二人分隶之。十年隶承敕监,十二年改隶通政司。二十四年定,每科设都给事中一人,左、右给事中各一人,给事中共四十
官署名。金朝统领军兵机构。设于诸京。海陵王天德二年 (1150) ,改为本路兵马都总管府。
官名。即比部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比部郎中。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比部郎中为司计大夫。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刑部尚书》,参看“都部郎中”条。
官名。北魏末尔朱荣置,东魏高欢父子沿置。统领主帅左右的侍卫。选工于骑射者为之。见《北齐书·神武纪上》、《斛律金传》。
官名。魏晋南北朝与“主客郎”互称,为尚书省主客曹长官。唐高祖武德三年(620)改司蕃郎置,为礼部主客司长官,员一人,从五品上。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名主客大夫,咸亨元年(670) 复故。五代沿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