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部参议厅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规划军事、考订本部及军队学堂、局、厂章制,研究访查、详议决议等事宜。设左、右参议各一人,咨议官、检查官无定员,录事十二人,承发官一人。宣统二年 (1910) 撤。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规划军事、考订本部及军队学堂、局、厂章制,研究访查、详议决议等事宜。设左、右参议各一人,咨议官、检查官无定员,录事十二人,承发官一人。宣统二年 (1910) 撤。
指郡守、刺史和县令、县长、县丞、县尉。汉朝郡守的官俸为二千石,故俗称其为二千石。《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郡守,秦官,掌治其郡,秩二千石。”也指刺史。《后汉书·百官五·州郡》:“外十二州,每州刺史一人
官署名。即右武卫,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右武卫。
官名。元置,为中政院的副长官。见“中政院”。
见“征收课税所”。
官名。晋朝置,司徒府僚属,参掌左西曹。多以“夷雅有才识”之士充任(《晋书·荀组传》)。南朝沿置。陈六品。
官名。北魏明元帝泰常七年 (422)进攻南朝宋时置,张蒲自南中郎将、南蛮校尉加此。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改定官制后未见。
清代吏部的内部机构。《光绪会典》中作档房,《清史稿·职官志》则作清档房。掌管吏部档案。设官有清字堂主事二人,另外,《光绪会典事例》卷一四七《书吏事例》中有堂书九人,应是清档房与本房所属吏员。
海军部内部机构。南京临时政府设置,掌海军部机要事务,相当于秘书处。以正长、副长各一人为正副主官。
官名。匈奴置。由单于子弟充任,统领部众,地位在左、右渐尚王之下。
官名。明朝永乐(1403—1424)时迁都北京,于南京官置,一人,从七品,仍掌司言责,纠劾百官,稽察南京吏部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