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等
官员降罚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规定,降等与减俸均为县知事惩戒的第二等。同年又规定降等为文官惩戒的第二种,自受处分之日起,非经过一年不得升级。
官员降罚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规定,降等与减俸均为县知事惩戒的第二等。同年又规定降等为文官惩戒的第二种,自受处分之日起,非经过一年不得升级。
官名。清朝内务府上驷院左司长官。康熙二十四年(1685)上驷院设郎中一人,三十三年上驷院分设左、右二司,次年移郎中于左司掌印,右司由员外郎管。乾隆四十三年(1778)定左司郎中作为坐办堂郎中,专办堂上
官名。北宋真宗天禧四年(1020)置,以三品以上官充任。三品以下官领其事,则称管勾或权判。
春秋时楚国从都邑征召的亲军武士称号。《左传·昭公二十七年》: “左司司沈尹戍帅都君子与王马之属以济师。“杨伯峻注:“‘都君子’为亲军之称号征发自都邑者。”
官名。唐德宗贞元二年(786) 置为左监门卫长官,一员,从二品,位大将军上。掌宫城诸门禁卫及门籍; 行幸,则率属于衙门监守。宋朝置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多以宗室为之,亦用为武臣赠典。神宗元丰(10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典中士佐官, 正一命。
官名。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一人,从二品,协都统充,简放。赞佐号令,参画机宜。唯平时不编军,故不常置。
官名。宋朝讲议司、修政局、实录院皆置,在本部门负责检验故事,进行研究。
宋朝吏部注授新及第人差遣所颁布的文榜。又称吏部黄甲榜。每殿试毕,吏部颁之,开具合格人姓名、甲次、名次、所注授差遣。宋代吏部注授新及第人差遣所颁布的文榜。由吏部根据殿试录取者的姓名、甲次、名次,分别拟注
官名。东汉末州府属官,常为荣誉散职。位在治中从事下。官名,东汉末年置,为州府属吏,散职,无固定人数,地位尊显,多以年高博学者为之。汉末蜀益州、荆州也置。
官名。唐朝后期宣徽北院置,一员,武宗会昌六年(846)宦官刘遵礼 曾充任。五代迄宋,改用士人,为宣徽北院长官,或以检校官为之,或领节度及两使留后,常用以待罢政的勋旧大臣。如阙,则以枢密副使一员兼领,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