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道提刑按察司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世祖至元十六年(1279)由陕西四川道提刑按察司改立。二十八年,改为肃政廉访司。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世祖至元十六年(1279)由陕西四川道提刑按察司改立。二十八年,改为肃政廉访司。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朝审录囚,复核大理院各裁判厅、局并直隶察哈尔左翼、两广、云、贵刑事民事各案件。置郎中四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朝审录囚、
满语官名。汉译为“尚膳正”,为清朝内务府所属御茶、膳房之职官。
官名。见“三司使”。
清朝军机大臣的正式名称之一。见“军机大臣”。
宋朝宪衔之一。参见“宪衔”。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印刷书籍与文告等。
官署名。北宋真宗景德四年 (1007) 置,全称为管勾往来国信所。掌接待契丹使臣及遣使契丹之事。设管勾官二人,以内侍都知押班充任。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称主管往来国信所,以内侍都知押班为主管官。掌接待
官名。汉朝郡县不列入诸曹的散吏。《汉书·儿宽传》:“宽以儒生在其间,见谓不习事,不署曹,除为从史,之北地视畜数年。”颜师古注:“从史者,但只随官僚,不主文书。”官名,西汉置。西汉官府有的置从史,为不列
女官名,也是皇帝的妃子。《汉书·外戚传上》:“至武帝制倢伃、娙娥、傛华、充依,各有爵位……倢伃视上卿,比列侯。”《汉书·外戚传·孝宣许皇后》:“曾孙立为帝,平君为倢伃……大臣知指,白立许倢伃为皇后。”
官名。金太祖建国后设四勃极烈共掌国政,后增设移赉勃极烈,又为第三勃极烈,处理对外事务。太宗时废。官名。金置,为宗室功臣之一,其位与部长同。见《金史·百官一·序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