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陕西清吏司郎中

陕西清吏司郎中

官名。简称陕西司郎中。① 明清户部陕西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陕西部郎中设一人,宣德(1426—1435)中增设二人。南京户部陕西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中一人。满洲司官初不分曹,随长官所派。后增至三人,满洲、蒙古、汉各一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② 明清刑部陕西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陕西部郎中设,一人。南京刑部陕西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中一人。满洲司官初不分曹,随长官所派。后增至三人,满洲一人,汉二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猜你喜欢

  • 贡职

    周朝诸侯向朝廷及小国向大国交纳规定的赋税。《谷梁传·庄公三十年》: “贡职不至。”《礼记·月令》: “贡职之数。”

  • 属师

    官名。春秋时齐国置。地方武装机构属的长官。《管子·小匡》: “三乡为属,属有帅”,“武政听属,文政听乡”。

  • 中执法

    ① 即“御史中丞”的别称。《汉书·高帝纪下》: “御史中执法下郡守”。晋灼注: “中执法,中丞也”。②官名。三国吴置。《三国志·是仪传》: “拜侍中、中执法”。洪饴孙《三国职官表》称“吴置中、左、右执

  • 后宫都掌治职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职准尚书左、右丞,位比尚书,员二人,四品。

  • 反省院

    特种监狱名。国民党政府置,分设于首都及江苏、浙江、江西、安徽、山东、河北、广东等省。依照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十二月二日国民政府修正公布的《反省院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得入反省院监禁:一、

  • 民政部承政厅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一部总汇之事,凡承办机密,考核员司,编存文卷,筹核经费各事皆属焉。辖机要、文牍、会计、庶务四科及递折处、电报处。置左、右丞各一人,员外郎、

  • 符节曹

    官署名。两晋南朝置,掌符节。设侍御史掌其事。隶御史台。

  • 县政府第二科

    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国民党政府设置,以科长为主官。掌理财政、建设、工商业、度量衡、编制预算决算,保管公物、统计、编存档卷、会计及庶务等事项。

  • 司农寺

    官署名。北齐始置,为管理仓储市易,供应宫廷粮食薪菜、百官禄廪的事务机关。设卿、少卿、丞各一员,领平准、太仓、钩盾、典农、导官、梁州水次仓、石济水次仓、籍田等署。历代沿置,掌粮食储积、仓廪管理及京朝官禄

  • 鱼钩匠

    官名。清朝尚虞备用处属官。设二人。掌为皇帝钓鱼准备渔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