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荫
清朝荫叙制度之一。顺治三年(1646)定制,官员为王事而亡,依应升品级赠衔,并荫一子入监读书。康熙十八(1679)定,殉难官依本衔荫子,不依赠衔。雍正十二年(1734)定,官员因公差而死,依应升品级荫子、赠衔,然八品以下官,只赠衔不给荫。参见“荫叙”。
清朝荫叙制度之一。顺治三年(1646)定制,官员为王事而亡,依应升品级赠衔,并荫一子入监读书。康熙十八(1679)定,殉难官依本衔荫子,不依赠衔。雍正十二年(1734)定,官员因公差而死,依应升品级荫子、赠衔,然八品以下官,只赠衔不给荫。参见“荫叙”。
见“牌符”。
官名。清末设置,为责任内阁的佐官,员额一人,协助总理大臣与协理大臣综理阁务,监督指挥内阁各厅局工作。参见“责任内阁”。
官名。北魏置,为后宫女职。《王遗女墓志》:“尤辨鼎和,是以著称。故显祖文明太皇太后擢知御膳。至高祖幽皇后,见其出处益明,转当御细达。”
官名。隋初置, 大理寺司直十人,炀帝时增至十六人,掌出使推覆,若大理寺有疑案,则参议之。唐因隋旧制,置司直六人,所属有司直史二人。宋大理寺亦置司直,地位在评事之上。
官名。北魏置。《魏书·官氏志》:“(孝文帝太和)十九年(495)八月、初置直斋,御仗左右武官。”长孙瑱曾以左军将军领之。见《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二一三《长孙瑱墓志》。
汉制,群臣所上奏表多启封。如事涉机密,则以皂囊封之。《后汉书·蔡邕传》:“具对经术,以皂囊封上。”李贤注引《汉官仪》:“凡章表皆启封,其言密事得皂囊也。”
清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设,办理筹备宪政事宜。下辖调查、编纂两科。参见“理藩部”。
① 选官方式之一。相传起源于上古禅让之时。《尚书·舜典》:“虞舜侧微,尧闻之聪明,将使嗣位,历试诸难。”孔颖达疏: 试,“试以治民之难事”。后世用为选官之法。《诗经·小雅·大东》:“私人之子,百僚是试
选举科目。十六国后赵石勒赵王二年(320),“令群僚及州郡岁各举秀才、至孝、廉清、贤良、直言、武勇之士各一人。”(《晋书·石勒载记下》)石勒建初二年(331)又下书公卿百僚岁荐直言一人,答策上第者拜议
吏名。金代置,为女真语的音译,掌管纠军差役。吏名。金代诸乣详稳司与移里堇司所属均有习尼昆,掌本乣差役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