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院判院事
官名。唐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置,协助知院事、副知院事管理院务。
官名。唐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置,协助知院事、副知院事管理院务。
官名,西汉菑川王置,掌管马匹。《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菑川王时遣太仓马长冯信正方,臣意教以案法逆顺。”
元朝中书省、尚书省右丞的别称。
周朝诸侯封君别称。《国语·郑语》: “准谢、郏之间,其冢君侈骄,其民怠沓其君,而未及周德。”对诸侯国国君的尊称。《尚书·泰誓》:“王曰:嗟,我友邦冢君,越我御事庶士,明听誓。”注:“冢,大……称大君,
明清时谓童生经县、府与学政三级考试合格, 录取为府州县学生员者,称为进学,亦称人学。进学后即归教官管教,并按期参加考试。
见“子城使”。
爵名。即公大夫,为二十等爵第七级。秦始置,西汉因之。秦及西汉初均为高爵,汉高祖五年(前202)五月诏七大夫以上皆食邑。七大夫即公大夫,因其为汉代二十级爵的第七级,故又称七大夫,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
官名。西汉尚方已有中、左、右之分。东汉末设令,为少府属官。三国魏沿置,六百石、七品。西晋沿置。东晋省并尚方令,主作御刀绶剑诸器物。南朝宋复置,亦掌造军器; 齐沿置; 梁隶少府卿,为右尚方署长官,一班。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舞师下士二人,掌教兵舞、帗舞、羽舞、皇舞等,山川、社稷等祭祀用之。又《春官》之属有师,掌教乐,祭祀或大飨时则帅其属而舞之。北齐仿《周礼》之制置司
明朝翰林院与詹事府左春坊官员考驳诸司奏本、启本行文时的加衔。洪武十四年(1381)令翰林院编修、检讨、典籍同左春坊左司直郎、正字、赞读考驳诸司奏、启,平允则署其衔曰:“翰林院兼平驳诸司文章事某官某”,
见“入内内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