雒阳诏狱
官署名,即设在雒阳的诏狱。诏狱,掌奉诏囚禁或审理犯人。《后汉书·百官志》:“唯廷尉及雒阳有诏狱。”
官署名,即设在雒阳的诏狱。诏狱,掌奉诏囚禁或审理犯人。《后汉书·百官志》:“唯廷尉及雒阳有诏狱。”
官名。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置为从九品上武散官。宋朝沿置,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武散官名。唐宋置,秩均为从九品上。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武威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①三国、晋朝置,领禁卫营兵,隶中领军(领军将军)。北魏为侍卫武职、从四品下。参见“积弩将军”。② 即“太子左积弩将军”。将军名,三国置,掌领禁卫营兵,属中领军。太子也置左积弩将军。
官名。清末外务部之职官。光绪二十七年(1901),改总理衙门总办章京设。正四品,左、右各一员,请简。掌审议法令。
官名,三国魏置,为郡太守的佐吏,掌郡的财政会计。《三国志·魏书·高堂隆传》:“犊民酉牧,年七十余,有至行,举为计曹掾;帝嘉之,特除郎中以显焉。”
官制用语。汉朝州刺史巡行所辖郡国,以“六条”考察郡国官吏的政绩,审查罪犯有无冤屈等,称为“行部”。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监御史》、《后汉书·百官五·州郡》。师古说:“《汉官典职仪》云刺史班宣,周行郡
又译“睹鲁花”、“秃鲁华”、“秃儿合黑”。源于突厥语,含“质子”之意,指蒙、元怯薛中的散班。成吉思汗建怯薛,设秃鲁花八千户,从各级那颜子弟中择人充任。入元后渐废。怯薜中的散班。元太祖成吉思汗时建立,征
官署名。清朝盛京刑部所属四司之一。康熙元年 (1662) 设。与肃纪左司掌十五城狱讼及旗、民交涉案件。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一人,均以满员充任。光绪三十一年 (1905) 裁。
“直兵曹”或“直兵参军”省称。
官名。北魏置。《南齐书· 魏虏传》: “曹局文书吏为比德真。”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