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官署令丞
官名。北齐始于太子家令寺置食宫署,有令及丞,又别领器局、酒局二丞。隋唐沿置,唐制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二人,从九品下;掌饮膳之事。下设掌膳十二人,奉觯三十人。
官名。北齐始于太子家令寺置食宫署,有令及丞,又别领器局、酒局二丞。隋唐沿置,唐制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二人,从九品下;掌饮膳之事。下设掌膳十二人,奉觯三十人。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七品下,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
官名。清末置。(1)为民政部参议厅统计局的主官,见“民政部参议厅统计局”。(2)为大理院详谳处的主官,见“详谳处”。
官署名。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1009)置,掌审查京城刑狱案件。凡御史台、开封府及其他刑禁机构所判徒刑以上案件,须及时上报该司,审理不当或积压者,许据情节驳奏。设纠察在京刑狱官,以两制以上充任。神宗元丰
官名。属“国民政府文官处”,见该条。
官名。秦汉置有太子庶子。西晋始分左、右。武帝咸宁四年(278)以朱冲任此职,定为太子东宫官属。掌侍从赞相,驳正启奏。隋为太子门下坊长官,员二人,正四品上。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门下坊为太子左春坊,
年老致仕而有经验的乡里耆老。《礼·文王世子》:“遂设三老五更群老之席位焉。”官名,周置,以年老更事的任之。《礼记·文王世子》:“遂设三老五更群老之席位焉。注:‘三老五更各一人也,皆年老更事致仕者也,天
宋朝左金吾引驾仗司简称。
宋朝贡举考试的一项规定。举人殿试合格,通常按成绩分成五甲,赐及第、出身、同出身。部分举人得特殊优待,可升一至二甲。宋代科举考试中的一项规定。宋制,殿试及第者分为五甲,分别赐予及第、出身、同出身。又规定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内务部。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官制,其职掌为:一、礼制;二、祀典行政;三、祠庙;四、宗教;五、褒扬节义,整饬风俗;六、保存古迹。司的主官为司长,下设佥事、主事。次年礼俗
官名。战国秦置。汉沿置。主管少数民族事务的地方行政长官,《睡虎地秦墓竹简·语书》)“:南郡宋腾谓县、道啬夫、。”《汉书·百官公御表》: “县有蛮夷曰道。”《汉旧仪》: “内郡为县,三边为道。”参见“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