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食邑

食邑

受封者所享有的封地。收其租税而食,故名。又称采邑。春秋时晋国将县邑分封给大夫,作为俸禄形式。汉初,诸侯王、列侯对其封邑还享有一定的行政管理权,景帝后逐渐被剥夺,仅可敛取封邑内民户的租税,数量按户数多少计算; 食邑随爵位黜升而损益,亦得世袭,魏晋南北朝各朝皆置。其制大抵是受封者分成食封户所纳租税,其邑可在本邑也可不在本邑。西晋: 诸国三分食一; 东晋: 九分食一; 北朝北魏王公侯伯子男开国食邑者,王食半,公三分食一,侯伯四分食一,子男五分食一; 北齐制: 王三分食一。公以下四分食一。又,自三国魏始有些爵位是虚封,有爵位但不食租,没有食邑。宋承唐制亦置。为宗室及官员的一种加衔。有二百户、三百户、四百户、五百户、七百户、一千户、二千户、三千户、四千户、五千户、七千户、八千户、一万户,共十四级。宰相、亲王、枢密使经恩加一千户,两府、使相、节度使七百户。宣徽使、三司使,观文殿大学士以下至直学士,文臣侍郎、武臣观察使、宗室正任以上,皇子上将军、驸马都尉加五百户。宗室大将军以上加四百户。知制诰、待制及文臣少卿监、武臣诸司副使、宗室副率以上,以及承制、崇班、军员等,初该恩加三百户。承制、崇班、军员再该恩加二百户。亲王、重臣有特加至万户者。开国公、侯、伯、子、男等爵,皆随食邑而封。三百户已上封男,五百户已上封子,七百户已上封伯,一千户已上封侯,二千户已上封公。


即封地、封邑。因食其租税,故曰食邑。《史记·曹相国世家》:“赐食邑于宁秦。”“赐食邑平阳。”“高祖六年赐爵列侯,与诸侯剖符。世世勿绝。食邑平阳万六百三十户,号曰平阳侯,除前所食邑。”

猜你喜欢

  • 庙令

    官名。汉朝置高庙令,员一人,六百石; 世祖庙令一人,六百石。掌守帝王庙,案行扫除。唐朝前代帝王庙皆置,掌开阖、洒扫、释奠之事。三皇、五帝、周文王、周武王、汉高祖及武成王庙各置一人,从六品下; 五岳四渎

  • 陵台丞

    官名。唐玄宗天宝十三载(754)所置献、昭、乾、定、桥五陵台次官,各一员,从七品下。参见“陵台令”。官名。唐置,为陵台令之贰,与令共掌守卫陵墓。见《新唐书·百官三·诸陵台》。

  • 三郎卫士

    参见“内三郎”。

  • 巫师

    男巫、女巫通称,即 “巫”。《后汉书·和帝阴皇后纪》李贤注: “巫师为蛊,故曰巫蛊。”唐朝太常寺太卜署置十五人。即巫,男巫女巫都称巫师。《后汉书·和帝阴皇后纪》:“十四年夏,有言后与朱共挟巫蠱道。”注

  • 工矿调整处

    经济部直辖机构。国民党政府经济部设置,专司民营工矿资金的筹措协助,工矿材料的供需调剂管制及工矿物资的运销分配。以处长为本处主官。

  • 钱币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财政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财政部组织法》规定,其职掌为:一、整理币制及调查化验新旧货币;二、金属货币及生金银出入;三、监督银行及造币厂;

  • 总河

    明清河道总督的简称。见“河道总督”。

  • 典服

    ① 官名。唐朝太子左春坊内直局置,员十二至三十人。掌服饰伞扇。②官署名。明朝东宫典服局及王府典服所简称。杂任职名。唐于左春坊内直局置,员额十二人,掌东宫衣服。

  • 掌药御侍

    女官名。金置此官,正九品,掌御医药。见《金史·百官三·内命妇品》注。

  • 弼德院副院长

    官名。清末弼德院副长官。宣统三年(1911)设。一人,特简。掌佐院长总理全院事务,院长有事故时代行其职。官名。清末置,为弼德院的副长官,见“弼德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