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僚
官场用语。指官府僚佐中地位最高者。常指长史,如分置左、右,则以左长史居首。
官场用语。指官府僚佐中地位最高者。常指长史,如分置左、右,则以左长史居首。
即丞相。《资治通鉴》晋咸安二年:“元相之重,储傅之尊。”参看“丞相”条。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见“库藏司”。
官署名。隋始置, 为兵部的头司。隋初兵部司的主官为侍郎、员外郎,炀帝时改为郎、承务郎。唐制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郎中二人,从五品上,一人掌兵马名籍、武官阶品及选授,一人掌军戎调遗;员外郎一人掌武举
官制用语。地方长官任期满限,称更满。《魏书·韦阆传》: “(韦崇) 出为乡郡太守,更满应代,吏民诣阙乞留,复延三年。在郡九年,转司徒谘议。”
清户部的内部机构。掌收受、登记在京各衙门的来文,呈堂官画阅后分发各司办理。设满、汉司员各一人,由十四清吏司司员轮值。
宗室爵号。明朝置,以封郡王五世孙非嫡长者。封爵名。明代宗室封爵中有辅国中尉,位在镇国中尉之下。
官名。周朝置,掌舟船。《礼记·月令》:“命舟牧覆舟,五覆五反,乃告舟备于天子焉。”郑玄注:“舟牧,主舟之官也。”官名。掌管舟船的官员,《礼记·月令·季春之月》:“命舟牧覆舟。”注:“舟牧,主舟之官也。
即“御营使司”。官署名。宋建炎元年置,初总齐行在军中之政,后改为只管行在五军营寨事务;其余有关边防措置等事,归三省和枢密院。其官有使(宰相兼)、副使(执政兼)、参赞军事(侍从官兼)、提举(大将兼)。其
见“苑副”。
清制,中央六部、都察院,以及外省督、抚之文书,可盖紫色印信,故称紫花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