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建设委员会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隶国民政府,掌理首都建设事宜。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一月八日公布《首都建设委员会组织法》,本会除当然委员外由国民政府任命或聘任若干人为委员,并指定主席一人,常务委员四至六人,主持本会事务;下设秘书长一人,秘书四人,办事员若干人。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三月本会裁撤。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隶国民政府,掌理首都建设事宜。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一月八日公布《首都建设委员会组织法》,本会除当然委员外由国民政府任命或聘任若干人为委员,并指定主席一人,常务委员四至六人,主持本会事务;下设秘书长一人,秘书四人,办事员若干人。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三月本会裁撤。
见“副护军参领”。
官名。明朝始设此官,为车驾司官员之一,与车驾司郎中、车驾司员外郎共同掌管鹵簿、仪仗、禁卫、驿传、厩马等事。清朝沿用明朝官制,也设此官,他与车驾司其他官员共同掌管驿传、邮符、牧马等事;清朝末年废。参看“
官名。唐高祖武德五年 (622)改右御卫为右领军卫,置为长官,一员,正三品,掌宫禁宿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射声番上者,分配之。凡分兵主守,则知皇城西面助铺及京城、苑城诸门。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
忠勇、忠烈、忠猛、忠锐、忠壮、忠毅、忠捍、忠信、忠义、忠胜等十号将军的合称。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置,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六班。陈改为拟六品,比秩千石。十位带“忠”字的杂号将军名的合称,南北朝
见“编修敕令所”。
官署名。隋初本为左右领左右府,大业三年(公元607年)改置为左右备身府,掌翊卫出入。主官有备身郎将各一人,直斋各二人,统千牛左右、司射左右;又有长史、录事、司兵仓、骑参军事等员。又有折冲郎将、果毅郎将
官名。北齐置。掌并州尚书省比部曹事务,属并省都官尚书。《北齐书·羊烈传》:“天保(550—559)初,授太子步兵校尉、轻车将军,寻迁并省比部郎中。”其职掌与“比部郎中”略同。
官署名。十六国汉刘聪置。以右司隶为其长官,掌管右司隶部民,共领户二十余万,其下设内史,每一内史领万户。见《晋书·刘聪载记》。
文书名。古代写于竹木简的书牍。汉朝为皇帝下达的一种文书,多用于封土授爵、任免三公。据蔡邕《独断》,皇帝命令有四,即策书、制书、诏书、戒书。策书以命诸侯王三公,其诸侯王三公之薨于位者,亦以策书谏谥其行而
① 使职名。亦称医官使。唐末置,为以医药待诏者。②官名。五代改太医署令置,职如故。宋初属东班诸司使,主管翰林医官院,并用为医官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