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厂翼长
官名。清朝太仆寺之属官。额设四人,正五品,于护军校内补授。协两翼总管综治马政。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参见“马厂总管”。
官名。清朝太仆寺之属官。额设四人,正五品,于护军校内补授。协两翼总管综治马政。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参见“马厂总管”。
官名。明、清皆置,为掌醢署长官。详“掌醢署”条。
官署司。清末地方各省所属之办事机构。掌主邦交。光绪三十三年 (1907) 始置于奉天、吉林二省,设交涉使为主官,下设佥事、科员及一、二等译官协助办事。附设交涉公所,办理公众交涉事务。宣统二年 (191
见“崇文门监督”。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教圉人养马。每一圉师掌养马四匹。《周礼·夏官》:“圉师,乘一人,徒二人”,“掌教圉人养马”。官名。周设此官,掌教圉人养马。《周礼·夏官·圉师》:“圉师掌教圉人养
县的等级之一。唐制在中县与下县之间有中下县一级。不满三千户为下中县,离京城五百里内及缘边之地,户一千以上即为中下县。
专门学校名。原名警官高等学校,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北洋政府创办,校址设在北京,国民党政府成立后接办,属内政部。依照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五月内政部修正公布的《警官高等学校规程》规定,警官
宋代文臣本官阶组成部分之一。唐代的常参官,至宋称为朝官,而称未常参官为京官,合称京朝官。京朝官为文臣叙迁之阶的较高级部分,共分四十二阶,其顺序如下:一、太师;二、太尉;三、太傅;四、太保;五、太子太师
清末置,为内城巡警总厅的长官,员额一人。隶属于巡警部时期,秩正四品,隶属于民政部时期升为从三品。
官名。王莽居摄元年(后6)始置,秩如御史,听政事,侍旁记疏言行。官名,西汉末年王莽居摄元年置,掌听政事,记录言行。《汉书·王莽传上》:“居摄元年正月……置柱下五史,秩如御史,听政事,侍旁记疏言行。”
见秃鲁花军。怯薜中的散班。元置, 即“秃鲁花”,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