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泊总管
见“驻泊”。
见“驻泊”。
官名。东汉灵帝中平五年(188)初置,为西园八校尉之一。以赵融任之,统于小黄门上军校尉蹇硕。官名,东汉置,为西园八校尉之一,为近卫军将官,掌领军队宿卫。《后汉书·孝灵帝纪》:“八月,初置西园八校尉。”
官署名。北齐置,设令、丞。隶长秋寺。又别领桑园部丞。
吏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典妇功,职司教导及督促妇女纺织等事务。宋代仿《周礼》之制置典功,属殿中省尚衣局,员额二十人。
官吏考核制度。明朝定,凡外官,或一、二年,或三年、九年进行考核,以定黜陟迁转。
① 官制用语。即递补、委任官职。《汉书·儒林传》: “请选择其秩比二百石以上及吏百石通一艺以上补左右内史、大行卒史,比百石以下补郡太守卒史,皆各二人,边郡一人。”后代沿用。制度或有不同。②即“补服”,
见“指省”。
官名。汉朝辽西有盐官,设长以主之。《汉书·王尊传》: “太守察尊廉,补辽西盐官长。”官名,汉置,掌管辽西盐官。《汉书·王尊传》:“太守察尊廉,补辽西盐官长。”
官署名。明清两代在鸿胪寺设主簿厅,是主簿的办事机构。主簿掌章奏与文书往来。清制,主簿厅所属有档房、启疏科、俸粮科。
官署名。明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将鸿胪寺官属移往北京,原在南京的鸿胪寺官属仍存,加“南京”字,称南京鸿胪寺。设卿一人,主簿一人,司仪、司宾二署各署丞一人,鸣赞四人,序班九人,品秩各与北京鸿胪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副长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军阶副都统,正二品,特简。与陆军部右侍郎共佐陆军部尚书管理陆军行政事宜。宣统二年(1910),改称陆军副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