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部司
官署名。隋始置,为兵部四司之一。司的长官,隋初称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沿置,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驾部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掌舆辇、驿传、马牛、杂畜等事。所属有主事二人,令史十人,书令史二十四人,掌固四人。宋初驾部司设判司事一人,以朝官充任,无所掌。元丰改制,郎中、员外郎始实行本司之事,掌舆辇、车马、邮驿、马政等事项。司内分六案,置吏十三人。南宋时以太仆寺并归驾部司。金元六部不分司,故无驾部司。明清称车驾清吏司,见该条。
官署名。隋始置,为兵部四司之一。司的长官,隋初称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沿置,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驾部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掌舆辇、驿传、马牛、杂畜等事。所属有主事二人,令史十人,书令史二十四人,掌固四人。宋初驾部司设判司事一人,以朝官充任,无所掌。元丰改制,郎中、员外郎始实行本司之事,掌舆辇、车马、邮驿、马政等事项。司内分六案,置吏十三人。南宋时以太仆寺并归驾部司。金元六部不分司,故无驾部司。明清称车驾清吏司,见该条。
官名。春秋时楚国置。《左传·定公五年》:“王之奔随也, 将涉于成臼。蓝尹亹涉其帑, 不与王舟。”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以礼法防禁邪恶,挽救犯有过失的民众。《周礼·地官》: “司救,中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掌万民之邪恶过失而诛让之,以礼防禁而救之。”官名。周置,掌诛让万民
官名。见“详刑寺”。
官名。西汉属太仆。主管祭祀及军国用途以外的皇帝私用马匹。有五丞、一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更名桐马令。东汉省。官名,汉置,属太仆。掌皇帝私用之马,兼养乳马,取乳制马酪。有五丞、一尉。武帝太初元年改
官名。明朝置,均各都司、行都司及羁糜卫所都司副长官。都司、行都司定制四人,羁糜都司随需设置。均正三品。参见“都指挥使司”。武官名。明置,见“都指挥使司”。
唐、宋翰林学士与中书舍人(或他官知制诰)合称。以翰林学士掌内制,中书舍人及他官知制诰掌外制,故称。唐宋两朝对翰林学士和中书舍人两官的合称。翰林为内制,掌起草内廷书诏;中书舍人为外制,掌起草中书制诰。他
官署名。民国九年(公元1920年)北洋政府国务院呈准于国务院内设礼制处,由国务院与内务部共同组建,掌理关于民国礼制的编订。设处长、副处长各一人,总纂一人,编纂若干人,由处长聘任。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咸州路兵马,属长春路诸司,控制东北诸国。设详稳等职。
选官制度。汉朝规定由公卿、列侯、刺史及郡国守相等推举人才,由朝廷考核后任以官职。始于汉文帝,至武帝时形成较为完备的制度,主要有岁举和诏举。岁举一年一次,由刺史、郡国守相察举孝廉及秀(茂)才等。诏举则时
官署名。北齐光禄寺始置,有令、丞,掌膳食器物鲑味等事。隋朝沿置,有令二员、丞二员,炀帝大业三年(607)升令品。唐朝沿置,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为珍羞署,中宗神龙元年(705)复,玄宗开元元年(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