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士
①宋朝士名。徽宗政和八年(1118)置,以赐在学选人,从五品。②道士封号。明朝置。并有加太常寺卿、礼部尚书及宫保等衔者。为一时殊荣,非常制。
①宋朝士名。徽宗政和八年(1118)置,以赐在学选人,从五品。②道士封号。明朝置。并有加太常寺卿、礼部尚书及宫保等衔者。为一时殊荣,非常制。
即允许汉族官员编入旗籍,为清代褒奖官员方式之一。乾隆时孙士毅曾任大学士、尚书、总督,封为伯爵,后“病笃,遗疏请入旗,高宗特许之,命入汉军正白旗,
官名。周朝置。负责国子教导的乐官,位在大乐正之下,大胥、小胥之上。《礼记·王制》:“凡入学以齿。将出学,小胥,大胥、小乐正简不帅教者,以告于大乐正,大乐正以告于王。”
见“承宣布政使司”。官署名。明清设置,其全称为承宣布政使司。见“布政使”。
文书名。下行文。始用于汉朝。凡官长告诫僚属,尊长告谕子孙均称敕。南北朝以后,则成为皇帝专用的命令文书之一。唐、宋之时,君主指示及诫励臣工或晓谕军民时,有敕旨、敕牒、敕书之类。明朝之敕由殿阁大学士起草进
官名。北魏明元帝永兴四年 (412) 置,职掌不详。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改定官制后未见。武官名。北魏置,其所部为中兵的组成部分。参见“中兵”。
指一级官署。历代所设,名称不一,地位悬殊。北齐门下省辖有尚食、尚药等六局,太常寺太庙署下有郊祠局、崇虚局。后代亦有设局者,如太医局、礼制局、司经局、掖庭局,以及宦官衙门中的兵仗局、银作局等。至清末内阁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武类科目。贞元元年(公元785年)诏举,许贤及第。
官名。魏晋南北朝与比部郎互称,为尚书省比部曹长官。唐高祖武德三年 (620) 置为刑部比部司长官,员一人,从五品上。置员外郎为副贰。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名司计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故; 玄
官名。西周置。主祝祷的史官。《史记·鲁周公世家》: “周公北面立,戴璧秉圭,告于大王、王季、文王。史策祝曰:‘周公己命史策告太王、王季、文王’。”
官名。汉朝大鸿胪属官。东汉员一人,秩比千石。助大鸿胪职掌诸侯及周边少数族等事务。官名,俸比千石,为大鸿胪的副贰长官,助卿行施职务。见《后汉书·百官志》。参看“大鸿胪”、“大鸿胪卿”两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