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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寺

宗正寺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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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尸禄

    官吏食其禄而不尽其职,在其位而不治其事者叫做尸禄。《三国志·魏书·曹植传》:“夫论德而授官者,成功之君也;量能而受爵者,毕命之臣也。故君无虚授,臣无虚受;虚授谓之谬举,虚受谓之尸禄,《诗》之‘素餐’所

  • 检校工部尚书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 贡举案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礼部置。掌有关学校、经籍、科举、发解、省试及讲筵史官赐书修书之事。

  • 同判太常寺事

    官名。宋仁宗康定元年(1040)置,员二人,以待制以上充任,为太常寺次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另设太常少卿领其职。

  • 三司都催欠司

    即“三司都理欠司”。

  • 左猛贲

    渤海国十卫之一,相当于唐朝的十六卫,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一人。

  • 五等县

    县的等级之一。见“一等县”。

  • 禁游中士、下士

    官名。《周礼》无此官。北周始置禁游中士,正二命;禁游下士,正一命。掌禁止游荡,属秋官府布宪中大夫。

  • 右侍伯中士

    官名。北周置,正二命,为右侍伯中大夫的属官。参见“前侍伯中大夫”。

  • 三侍

    官名合称。①十二卫所属亲、勋、翊三卫,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为三侍。②隋炀帝时鹰扬府所领亲、勋、武三侍,非翊卫府,无此三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