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沁都巡河官
官名。金朝都水监属官。设于怀州(今河南沁阳),辖怀州、孟津、孟州及城北四埽,并兼沁水事。人选由都水监廉举,领有埽兵约二千人。
官名。金朝都水监属官。设于怀州(今河南沁阳),辖怀州、孟津、孟州及城北四埽,并兼沁水事。人选由都水监廉举,领有埽兵约二千人。
吏员名。即下都军使。宋置,属殿中省尚辇局。员额一千人,掌奉供御舆辇,旧亦祗应殿阁使用。其地位次于正供、次供。
即“乙室巳国舅大翁帐常衮”。
官名。辽朝南面官。南枢密院官员。南枢密院初兼尚书省,以兵房承旨主兵部事。
官署名。五代置,掌抄录朝廷制敕以备修史。宋初不掌撰集之事。太宗淳化五年(994),始命官领记注之事,称修起居注或同修起居注,以三馆秘阁校理以上充任,起居郎、起居舍人并为寄禄官。神宗元丰(1078—10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五品,隶会福总管府,掌大护国仁王寺修建。初置护国仁王寺镇遏提举司,后改为镇遏所、诸色人匠提领所、镇遏民匠提领所。文宗天历三年 (1330),改为仁王营缮司。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
官名。五代后周始置,宋朝不置殿前都点检后,为统兵官之一,位殿前都指挥使下、殿前都虞候上,以刺史以上充,徽宗政和(1114)定其位在正任承宣使上。武官名。宋置,见“殿前司”。
官署名。东汉灵帝时由尚书台吏曹改名,设尚书,掌选任官吏。魏晋南北朝改名吏部,后遂成为吏部的别称。北魏前期或名吏部,或名选部。设尚书为长官,下设选部监等属官,及给事中、给事等内廷派出监察官员。孝文帝改制
高级官员合称。东汉用以称尚书令、仆射、六曹尚书。魏晋至隋用以称尚书令、左右仆射、诸曹尚书,无论共有几人,皆沿其称。唐朝尚书令、左右仆射为宰相,故以左、右丞及六部尚书为八座。明、清用作对六部尚书的俗称;
阶官名。金太医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三阶,秩正九品下。元十五阶之第十三阶,秩正八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太医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九品下,称医候郎。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北魏置。为后官女职,亦称“内傅母”,位在诸监之上。《王遗女墓志》: “又进尝食监。”“故超升傅姆焉,又赐品二。”(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三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