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北京条约
原称《中法续增条约》。法国强迫清政府订立的关于结束第二次***战争的不平等条约。咸丰十年九月十二日(1860.10.25)清钦差大臣奕訢与法国全权代表葛罗在北京签订。共十款。除确认《中法天津条约》仍属有效外,又增加了扩大侵略的条款:(1)《中法天津条约》中规定的二百万两赔款增至八百万两;(2)赔还以前没收的天主教产,法方在中文约本上又私自增加“并任法国传教士在各省租买田地,建造自便”等字样;(3)增开天津为商埠;(4)准许法国招募华工出国。
原称《中法续增条约》。法国强迫清政府订立的关于结束第二次***战争的不平等条约。咸丰十年九月十二日(1860.10.25)清钦差大臣奕訢与法国全权代表葛罗在北京签订。共十款。除确认《中法天津条约》仍属有效外,又增加了扩大侵略的条款:(1)《中法天津条约》中规定的二百万两赔款增至八百万两;(2)赔还以前没收的天主教产,法方在中文约本上又私自增加“并任法国传教士在各省租买田地,建造自便”等字样;(3)增开天津为商埠;(4)准许法国招募华工出国。
官名。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置办理沪宁铁路大臣,嗣后于京汉、汴洛、正太、道清四路亦置。每路置员一人,正二品,总掌本路各项事务。三十三年裁,其所辖事务由邮传部提调处接办。
见“黄头室韦”。
书名。元同恕撰。十五卷。同恕所居名榘庵,因以名集。据《元史·儒学传》,所著文集凡二十卷,久佚。清修《四库全书》,从《永乐大典》中辑录诗文,编为文十卷,诗五卷。集中志状四十六篇,多有可与金、元二史相参订
官署名。北宋初置,景德三年(1006)改称内东门司。
书名。亦称《稻品》。明黄省曾著。记载江南稻品,首先概述稻品种类划分,其后略述每个品种的外形特征,种植成熟期以及食用酿酒等用途。书中记载了江苏苏州地区水稻品种三十八个,其中秈、粳品种二十五个,糯稻品种十
西汉地节四年(前66)置。在今山东胶莱河与潍河中下游之间。属北海郡。东汉废。
在今台湾南投县。前临大溪,垒石为陡墙,长环数里。清乾隆五十一年(1786)十一月二十五日,天地会首领林爽文大理栈兵败,携家走集集埔,即此。
太平天国后期对诸王加封的虚衔。含有支撑上天,匡扶天朝之意。清咸丰十一年(1861)后实行。
亦称孔壁古文。相传孔宅壁中发现之经书。《汉书·艺文志》书类:“武帝末(“末”当为“初”),鲁恭王(刘余)坏孔子宅,欲以广其宫,而得古文《尚书》及《礼记》、《论语》、《孝经》凡数十篇,皆古字也。”故称。
古邑名。战国燕邑,后属魏。在今河北顺平县东南子城。《战国策·赵策一》:“今鲁句注禁常山而守,三百里通于燕之唐、曲吾。”一作“曲逆”。《古本竹书纪年》:“魏殷臣、赵公孙裒伐燕,还,取夏屋,城曲逆”,即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