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匈奴
东汉初匈奴分裂后留居漠北的匈奴人。建武二十四年(48),匈奴南北分裂,蒲奴单于留居漠北,并控制西域等地,与东汉和南匈奴对抗。其后因天灾,又遭南匈奴、乌桓、鲜卑及西域各国攻击,社会经济萎缩,统治集团发生内讧,力量大为削弱。永元元年(89)至三年东汉数次发兵出击,大破北匈奴于漠北及西域各地,北单于西逃乌孙,后转康居东部地,逐渐西去。留居漠北的匈奴余众并入鲜卑。另一部分余众由北单于弟于除鞬率领,退至蒲类海(今新疆巴里坤湖),不久被消灭。又一部分余众留居鄂尔浑河流域,公元五世纪初为柔然吞并。
东汉初匈奴分裂后留居漠北的匈奴人。建武二十四年(48),匈奴南北分裂,蒲奴单于留居漠北,并控制西域等地,与东汉和南匈奴对抗。其后因天灾,又遭南匈奴、乌桓、鲜卑及西域各国攻击,社会经济萎缩,统治集团发生内讧,力量大为削弱。永元元年(89)至三年东汉数次发兵出击,大破北匈奴于漠北及西域各地,北单于西逃乌孙,后转康居东部地,逐渐西去。留居漠北的匈奴余众并入鲜卑。另一部分余众由北单于弟于除鞬率领,退至蒲类海(今新疆巴里坤湖),不久被消灭。又一部分余众留居鄂尔浑河流域,公元五世纪初为柔然吞并。
隋代于流内官与流外官之外,又置视流内与视流外,俱有品,谓视品。隋代视流内从视正二品至视从九品凡十四等,自行台尚书令至公国侍郎;视流外从视勋品至视九品凡九等,极于胥吏,无上下阶。唐代仅有视流内正五品至从
即“克烈”。
西汉置。治今北京市顺义县东北呼奴山麓。属渔阳郡。《后汉书·张堪传》:光武帝时,为渔阳太守,“于狐奴开稻田八千余顷,劝民耕种,以致殷富”,即此。三国魏景初二年(238)废。西晋复置。属燕国。北魏废。
一作由田。官名。春秋战国时齐国置。主农耕事宜。《管子·立政》:“相高下,视肥,观地宜,明诏期前后,农夫以时均修焉;使五谷桑麻,皆安其处,由田之事也。”《晏子春秋·内篇谏上》:“为田野之
在今浙江缙云县西。元至正十九年(1359),耿再成取处州,驻兵黄龙山,山高险,再成树栅于其上,以遏敌势。
即“清世祖”。
1821—1907清浙江德清人,字荫甫,号曲园。道光进士。官翰林院编修、河南学政。被劾罢职。后侨居苏州,主讲苏州紫阳书院、上海求志书院与杭州诂经精舍等。戴望、黄以周等皆曾游其门。又曾总办浙江书局,精刻
春秋晋地。在今山西万荣县西。《左传》文公六年(前621):晋“改蒐于董,易中军”,即此。
西汉置,以在无水之阳得名。治今湖南芷江县东北。东汉废。西晋太康中复置,作舞阳县。东晋义熙中移治故镡成县(今靖州县西南)。南朝齐作㵲阳县。梁改为龙檦县。历朝皆属武陵郡。
即“大同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