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按
明代巡抚、巡按之合称。
明代巡抚、巡按之合称。
今河南洛阳市东汉魏洛阳城北面西头门。《后汉书·灵帝纪》注引《东观记》,建宁元年(168)春正月己亥,解读亭侯刘宏(庚子即位为灵帝)“到夏门外万寿亭,群臣谒见”,即此。
春秋卫都。在今河南濮阳市西南。《春秋》僖公三十一年(前629):狄围卫,“卫迁于帝丘”。《左传》昭公十七年(前525):“卫,颛顼之虚也,故为帝丘。”战国时名濮阳,仍为卫都。秦置濮阳县。
见“经世之用”。
外商企业。总店设于香港。清光绪十二年(1886)始在上海、天津等地开办分厂。除售药外,兼制药及各种饮料。
1599—1655清太祖侄,庄亲王舒尔哈齐子。天命六年(1621)任固山额真,旋为贝勒。天聪四年(1630)代阿敏统镶蓝旗,为八和硕贝勒之一。崇德元年(1636)封和硕郑亲王,屡领兵攻明。八年拥立福临
清代总理钞关榷务的政府官员。清入关之初,各关专差熟悉情况的户部汉官管理。顺治四年(1647)规定各关兼用满洲、汉军、汉官管理。康熙十一年(1672)重定各关不论满洲、汉军、汉人,专差一员管理,至此兼差
古代法律指祈求鬼神加害于人或以邪术使人迷惑昏狂的犯罪行为。历代均以严刑惩治。汉律规定,巫蛊者处死。北魏律规定:“巫蛊者,负羖羊,抱犬,沉诸渊。”汉武帝时,因巫蛊而兴大狱。参见“巫蛊之祸”。
即连续减罪。唐律规定,对议章、请章、减章人物犯法者,例得减罪;但对一人兼此三种身份者,则只准按其最高身份(议章)减罪一次,不得累减。但此人所犯若为从坐减、自首减、故失减、公坐相承减者,则得累减。
书名。又作《晋诸公叙赞》。西晋傅畅撰。二十二卷(一作二十一卷)。为晋代一些王公大臣的传记,后附赞语。久佚。今有清黄奭辑本一卷,收入《黄氏逸书考》;傅以礼辑本二卷,收入《傅氏家书》。
唐代碑刻。题为“唐右神武将军史继先墓志”,建中元年(780)徐浩撰文并书,殷仲容书额。史继先,本姓阿史那氏,后突厥默啜可汗孙,墨特勤子。天宝初归唐。碑文载后突厥诸汗名号颇有异于他书。然碑已残缺,字多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