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
官名。简称步军统领,俗称九门提督。清代步军统领衙门最高长官。额设一人。初名步军统领,专管八旗步兵,秩正二品。康熙十三年(1674)兼提督九门事务。三十年,兼管巡捕三营(南、北、中)事务,名提督九门巡捕三营统领。乾隆四十六年(1781),增巡捕营为五营(南、北、中、左、右),此后名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嘉庆四年(1799)升从一品。掌八旗步军营、京城绿营之巡捕五营,负责京城警卫、稽查事。
官名。简称步军统领,俗称九门提督。清代步军统领衙门最高长官。额设一人。初名步军统领,专管八旗步兵,秩正二品。康熙十三年(1674)兼提督九门事务。三十年,兼管巡捕三营(南、北、中)事务,名提督九门巡捕三营统领。乾隆四十六年(1781),增巡捕营为五营(南、北、中、左、右),此后名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嘉庆四年(1799)升从一品。掌八旗步军营、京城绿营之巡捕五营,负责京城警卫、稽查事。
约1757—1802清湖北襄阳人。先从王廷诏习白莲教。嘉庆元年(1796),与兄张天美等起于襄阳双沟。东乡会师后,与高均德同为襄阳白号首领。后与均德部会合,转战川、陕、楚,屡败清军。七年,遭清军冲营,
清代禁卫军之一。掌京师地区的守卫、门禁、缉捕、断狱、编查保甲等事。顺治初,以八旗满洲、蒙古、汉军步兵合组为步军营。康熙三十年(1691)兼辖绿旗巡捕三营马步兵(乾隆中增为五营),遂成定制。全营兵额计八
宋代宫观官名。以武官未至横行使臣和内侍两省押班者充任,掌点检本观官物,月终签押簿历。
官署名。西汉丞相府所属诸曹之一,东汉三公府皆置。《后汉书·百官志》太尉条本注曰:“决曹主罪法事。”主管者为决曹掾,秩比三百石。郡国亦置,掾秩百石。
官署名。北齐置,掌东宫进膳、尝食,以监、丞为长贰,隶太子门下坊。隋及唐初沿置,龙朔二年(662)改隶左春坊,设郎、丞为长贰,下设书令史、主食、典食等官属。
①官名。西周置,春秋晋国沿置,领兵征战的武官。《尚书·牧誓》:“我友邦冢君,御事,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师氏、千夫长、百夫长。”《左传·成公二年》:“司马、司空、舆帅、候正、亚旅皆受一命之服。”②指
汉代铸币。铜质。始铸于文帝五年(前175)。钱文曰“半两”,实重四铢,又名“四铢半两”。武帝建元元年(前140)废,改行三铢钱。五年废三铢钱,复行四铢钱。元狩五年(前118)终被五铢钱取代。四铢钱
北宋元符二年(1099)置。治今陕西绥德县。辖境当今陕西绥德、米脂、子洲、清涧、子长等县地。金大定二十三年(1183)升为绥德州。
书名。清庆桂等撰。四百卷。成于嘉庆十五年(1810),有嘉庆十五年武英殿刻本。是记载嘉庆年间清政府镇压湖北、四川、陕西三省白莲教起义的专书,分卷首、正编、续编、附编。卷首为高宗御制诗三卷,仁宗御制诗文
明万历十一年(1583)改金州置。治今陕西安康市。属汉中府。辖境相当今陕西石泉县以东的汉水流域。二十三年升为直隶州。属陕西省。清乾隆四十七年(1782)升为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