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不花
一名王不花。元高丽人。与顺帝后奇氏同乡,以宦官入侍奇氏,极受宠幸,官至资正院使,掌管皇后之财赋。至正二十年(1360)太平罢相,与丞相搠思监、宣政院使脱欢等结党,左右朝政。二十三年,任集贤大学士、崇正院使。党扩廓帖木儿,与搠思监诬孛罗帖木儿等谋反。孛罗帖木儿领兵逼京师,他被缚送军前处死。
一名王不花。元高丽人。与顺帝后奇氏同乡,以宦官入侍奇氏,极受宠幸,官至资正院使,掌管皇后之财赋。至正二十年(1360)太平罢相,与丞相搠思监、宣政院使脱欢等结党,左右朝政。二十三年,任集贤大学士、崇正院使。党扩廓帖木儿,与搠思监诬孛罗帖木儿等谋反。孛罗帖木儿领兵逼京师,他被缚送军前处死。
官署名。明永乐初在北京置行在中军、左军、右军、前军、后军五都督府,为北京最高军事机构。各军设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佥事等官,制同五军都督府。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除“行在”二字,而以在南京五府
明永乐十三年(1415)以普安安抚司改置。治今贵州盘县西北。辖有今贵州盘县、兴义、安龙及普安、云南富源等县部分地。直隶贵州布政司。万历十四年(1586)徙治普安卫城(今盘县)。三十九年改属安顺府。清雍
大型管形火器。清康熙二十八年(1689)用铜铸造,口径三寸八分至四寸九分,长九尺七寸五分至一丈二尺,重三千六七百斤,装药五至十斤,铁弹重十至十二斤。以车载。
土司名。明洪武五年(1372)沿元黄道溪野鸡坪等处长官司置于茅坡寨,二十五年移治武陵坪(即今贵州万山特区东南黄道乡)。正长官刘姓,副长官黄姓,轮流管印用事,管平岳、茅坡诸寨。居民主要有侗族。
西汉齐人。成帝时,作《天官历》、《包元太平经》十二卷,言汉家逢天地之大终,当更受命于天。以此授夏贺良等。后被中垒校尉刘向劾以罔上惑众,下狱病死。
书名。明末清初顾炎武编撰。原书三十四册(中缺第十四册),不分卷,每册前书有“备录”字。道光年间刻本分一百二十卷。1934年商务印书馆影印,编入《四部丛刊》三编。撰于明崇祯十二年(1639)至清康熙元年
见“转运使”。
地名。今作海拉尔。
宋代大理国时今云南西双版纳的称谓。西双版纳傣族先民叭真于祖臈历五四二年庚子(宋淳熙七年,1180)入主勐泐,称景昽金殿国至尊佛祖。五五二年庚戌(1190)建都景兰(一作景龙,即今景洪市东南曼景兰),与
清置。明为水西土司地。康熙五年(1666),改土归流,属大定府。雍正十年(1732),置厅,设通判,仍属大定。即今贵州西部水城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