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
①官名。战国时秦国掌法之官。《商君书·定分》:“天子置三法官,殿中置一法官,御史置一法官及吏,丞相置一法官。”“遇民不修法,则问法官。法官即以法之罪告之。民即以法官之言告之吏。吏知其如此,故吏不敢以非法遇民,民又不敢犯法。”“诸侯郡县皆各为置一法官及吏。”后用以称法司之官。②明代道官。为龙虎山正一真人的僚佐。
①官名。战国时秦国掌法之官。《商君书·定分》:“天子置三法官,殿中置一法官,御史置一法官及吏,丞相置一法官。”“遇民不修法,则问法官。法官即以法之罪告之。民即以法官之言告之吏。吏知其如此,故吏不敢以非法遇民,民又不敢犯法。”“诸侯郡县皆各为置一法官及吏。”后用以称法司之官。②明代道官。为龙虎山正一真人的僚佐。
中国古代对民间手工业工匠之称谓。多编入专门户籍,须按时至官府手工业或营造工程服役。唐、宋时有“蕃匠”、“当行”。元代匠户分系官匠户、军匠户、民匠户。民匠平时自己经营,遇官府需要应承差役,官给口粮、工价
见“主管机宜文字”。
书名。近人康有为撰。八卷。康氏认为自颜回殁后,惟孟轲独传孔子《春秋》三世、大同之学。数千年作注者虽多,均未有发明此义。乃取《孟子》七篇分条引伸,表其微言大义成此书。撰成于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维
满语官署名。布特哈,意为“渔猎”。即“打牲乌拉衙门”。
海塘型式之一。初创于宋代。清代参照黄河埽工的做法,用树枝、柴草和土石分层铺匀,捆成圆柱形。筑塘先用埽捆铺底,再用柴草、土料逐层铺筑,并钉入木桩,形成整体。优点是适应软弱地基,抗冲刷能力强,用于抢险效果
?—711唐时颉跌利施可汗谋主。原为单于都护府检校降户部落。曾坐事为单于都护府长史王立本拘系。骨咄禄起兵,元珍请复检校部落,获准,遂复原职。投骨咄禄,从匿总材山,拜为阿波达干。佐骨咄禄破铁勒九姓,平漠
即“泰定帝”。
又称活版。印刷术语。用活字排版印刷,故名。宋庆历年间毕升初创胶泥活字,为世界上最早的活版印刷术。其法为:用胶泥做成小方块,干后刻成单字,火烙使坚,每字按韵排列,置木格内以备排字检用。印书时将字拣出,排
宋代县役之一。分隶县令、主簿和县丞。掌追催赋税公事,兼催城郭征科。往往以催督赋税为名,监系百姓,以觅厚赂。一般差第二、三等户充。
官名。春秋时楚国置。军吏。大夫爵。《淮南子·修务训》:“吴与楚战,莫嚣大心抚其御之手曰:今日距强敌,犯白刃,蒙矢石,战而身死,卒胜民治,全我社稷,可以庶几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