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襄
宋邓州南阳(今属河南)人,初名宁,改名宓。第进士。崇宁二年(1103)擢库部员外郎,察访陕西。还,权知开封府。历知郓州、永兴军、潭州。大观三年(1109),出使高丽,还对称旨,诏赐名襄。历工部、吏部尚书。政和元年(1111)同知枢密院事,坐荐引近侍罢职。宣和六年(1124)为河南尹,任西道都总管,入援京师,故意迟留。高宗即位,责永州(今属湖南)安置。
宋邓州南阳(今属河南)人,初名宁,改名宓。第进士。崇宁二年(1103)擢库部员外郎,察访陕西。还,权知开封府。历知郓州、永兴军、潭州。大观三年(1109),出使高丽,还对称旨,诏赐名襄。历工部、吏部尚书。政和元年(1111)同知枢密院事,坐荐引近侍罢职。宣和六年(1124)为河南尹,任西道都总管,入援京师,故意迟留。高宗即位,责永州(今属湖南)安置。
秦置。治今安徽泗县东北濠城。属泗水郡。西汉属临淮郡,东汉、魏、晋属下邳国或下邳郡。北周废。
册文、诰文之合称。清制,册封王、贝勒、贝子、公、将军等世爵,亲王给金质册、宝,郡王给银质饰金册、印,贝勒、贝子给纸册,公以下给诰命。各册及诰命上之文字,即为册文、诰文。册诰文由翰林院办理,初次受封及军
官名。唐龙朔二年(662)置,四员,正四品下,掌监诸门,检校出入。
用火药作为主要杀伤力的兵器。以燃烧、爆炸、发射之用,古代统称为火器。火器有爆炸性火器,如雷、***等;有燃烧性火器,如火球、***等;有管形火器,如枪、炮等;有喷射性火器,如火箭等。火器之始可溯于宋初,
官署名。金代置。分设于防御州、刺史州等处,掌监察吏卒,维护治安。设司候、司判领司事,秩正九品、从九品。下设司吏、公使。
?—559北齐博陵安平(今属河北)人,字季伦。出身大族。少为书生,避地勃海(今河北东光),依司空高乾。以妹妻乾弟慎,因慎交结丞相高欢弟琛,遂得为丞相长史。琛获罪死,亦黜免。后复见重于欢子澄,从镇邺都(
官名。东汉兴平年间置。曹操执政后,列为四征将军之一,多为持节都督,出镇一方,地位重要,秩二千石。魏黄初时,位次三公,二品。两晋沿置。十六国汉、后燕、大夏亦置。南朝沿置,宋为三品,为持节都督则进为二品。
官名。周代诸侯国置,掌军赋兵事,亦称国司马。以别于卿大夫采地所置的家司马。又,军中亦作为伍长的别称。
即“齐东昏侯”。
官名。西晋武帝太康中始置,为尚书省六曹尚书之一,职掌不详。东晋南朝省,唯设殿中郎领尚书省殿中曹。北魏复置,领宫中兵马,典宫禁宿卫及仓库,或说领殿中、直事、三公、驾部四郎曹。北齐沿置,员一人,为尚书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