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魁
见“里正”。
见“里正”。
战国职官玺印。当时各国任命官吏,诸凡丞相、郡守、县令等,皆由国君授以玺印,作为行政权力之凭证。官吏升迁、辞职、免职或死亡时,要缴回其所使用之官玺。《韩非子·外储说左下》:“西门豹为邺令,……居期年上计
即“撦力克”。
官名。隋代国子寺置算学,设二员,开皇十三年(593)国子寺罢隶太常,不置。唐显庆元年(656)置,三年废,龙朔二年(662)复置,设一员,掌佐博士分经教授算法。清代属国子监,乾隆四年(1739)设。一
官名。清末军咨处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军阶协都统,从二品。掌全处事务。宣统元年(1909)裁。
官名。北魏置。治洛阳。太和中,拟迁都洛阳,故特崇其位,在诸州刺史上。属官有功曹、都官、主簿、司事、从事、录事及诸曹掾史。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二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司州牧。
西汉文帝时晁错所上奏疏。文见《汉书·食货志》。奏疏力陈当时官府急政暴赋和商人重利盘剥使农民破产流亡,主张损有余以补不足,减轻农民赋税,使民致力务农。“欲民务农,在于贵粟。贵粟之道,在于使民以粟为赏罚。
《诗·小雅》篇名。描写出戍北方以防狁的情景。
一作匈河或匈河水。即今蒙古国巴彦洪戈尔省之拜达里格河。《史记·匈奴列传》: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从骠侯赵破奴万余骑出令居数千里,至匈奴河水,皆不见匈奴一人而还”,即此。
在今河南荥阳市东。《史记·魏世家》:惠王五年(前365),“与韩会宅阳”。张守节正义引《括地志》:“宅阳故城一名北宅,在郑州荥阳县东南十七里。”
书名。唐李肇撰。一卷。书成于元和十四年(819)。记唐初迄永贞间翰林院厅堂苑宇及学士职掌、礼仪、饮膳、唱和等事,凡十三则。为第一部翰林掌故专著。内容以翰林制度及其渊源与创置经过,较有参考价值。宋洪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