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掌教制
伊斯兰教宗教管理制度。相传始于南宋或元明。实为唐宋时期管理教务的“筛海”(教长)和管理民事的“嘎锥”(宗教法官)之二掌教制发展而来。在宗教内部是一种政、教合一的制度。三掌教即:讲解经文和领拜的伊玛目(掌教),传呼礼拜的穆安津(赞教),执掌教法的海推布(协教)。此类教职初为推举产生,官府任命。到元代(一说明代),在东南沿海及内地一些地方逐渐演变为父传子、子传孙的世袭制。
伊斯兰教宗教管理制度。相传始于南宋或元明。实为唐宋时期管理教务的“筛海”(教长)和管理民事的“嘎锥”(宗教法官)之二掌教制发展而来。在宗教内部是一种政、教合一的制度。三掌教即:讲解经文和领拜的伊玛目(掌教),传呼礼拜的穆安津(赞教),执掌教法的海推布(协教)。此类教职初为推举产生,官府任命。到元代(一说明代),在东南沿海及内地一些地方逐渐演变为父传子、子传孙的世袭制。
①见“详稳”(1536页)。 ②见“亦刺合”(871页)。
唐代设置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高宗显庆三年(658),以拔汗那国渴塞城置。以其王为刺史,职位世袭。隶安西都护府管辖。
藏语音译。见“谿堆”(2599页)。
1850—1922清末学者。浙江嘉兴人,字子培,号乙庵,晚号寐叟。光绪进士。历刑部主事、员外郎、郎中、兼总理衙门章京。二十一年(1895)参与组织强学会。八国联军入侵后,赞同“东南自保”,奔走于江南各
侗族民歌曲调之一。侗语称“嘎老”。为多声部合唱歌曲,系中国民间音乐支声复调的一种。主要流传于贵州黎平、榕江、从江、剑河和广西三江的侗族地区。由歌队合唱,个别地区是一唱众和。主要是二部合声,间有三声部或
见“阿旺·罗桑嘉措”(1244页)。
解放前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中的被统治等级。彝语音译。“曲”意为“白色”,“诺”即诺伙的前一字,意为在诺伙等级下的“白骨头”(人)。汉称“白彝”或“百姓”。约占总户数的50%。身份世袭。成员不稳定,富裕阿加
见“嘉木样谢贝多吉”(2432页)。
东汉至魏晋时对内迁羌人部落的统称。因与其他羌人部落相比,居地偏东,故称。从东汉初年开始,西羌部落先零、烧当、钟羌、牢姐等不断起兵反抗东汉政府的统治与压迫。汉朝屡出兵镇压,并强迁其部众于陇西、汉阳、安定
清代在海南岛黎族腹地委任的基层头目。一般辖一小峒,或有辖一大峒者。由总管(辖一大峒或数峒)代理加委,委任时总管带来帽子、长衣、布鞋、袜子和委任书、铜牌、证章。其职责是维持辖区内社会秩序,处理峒内各种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