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郎
壮、瑶等族婚俗。汉语称“入赘”。流行于广西各地,以边远山区为普遍,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与汉族“入赘”概念略有不同,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为延续后代,不得已才招郎入赘,入赘郎的地位低微,受鄙视;广西边远山区壮、瑶族无论家里有无男儿,其女均可招郎上门,实行女娶男嫁,婚礼由妻方主持,子女从妻姓,或从双姓,或一半从母姓,一半从父姓,对于妻方家产有同等继承权。上门郎与妻兄弟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同样受村人尊重。
壮、瑶等族婚俗。汉语称“入赘”。流行于广西各地,以边远山区为普遍,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与汉族“入赘”概念略有不同,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为延续后代,不得已才招郎入赘,入赘郎的地位低微,受鄙视;广西边远山区壮、瑶族无论家里有无男儿,其女均可招郎上门,实行女娶男嫁,婚礼由妻方主持,子女从妻姓,或从双姓,或一半从母姓,一半从父姓,对于妻方家产有同等继承权。上门郎与妻兄弟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同样受村人尊重。
?—1669清初蒙古王公。喀尔喀部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成吉思汗二十世孙,喇瑚里长子。世为喀尔喀中路台吉。顺治十年(1653)二月,因与土谢图汗衮布不和,与弟本巴什希、札木素、额璘沁等率众千户归
唐宋以来壮、侗、苗、黎等民族的社会组织形式。亦作洞、溪洞。壮语称“洛”、 “弄”或“垅”,侗语称“甘”,黎语称“贡”。原意是以河流、山岭为自然界限的峒场,有固定地域。唐宋时壮族有“黄峒”、“侬峒”、“
929?—979?辽代大臣。又作昌术、昌主。字粘衮:汉名琮,字伯玉。契丹族。漆水郡人。辽太祖阿保机弟※耶律迭剌孙。智敏善论,少有勇。以皇族后裔入仕,为官清廉。年十五,任先锋军监师,随太宗南下,屡建战功
1902—1958阿拉善旗广宗寺(南寺)第六世葛根(格根)。蒙古族。光绪二十八年(1902)二月七日,出生于贫苦牧民家庭。三十一年(1905),被确认为第五世巴伦葛根转世呼毕勒罕。三十三年(1907)
即“慕容涉归”(2441页)。
1634—1692清公主。满族。爱新觉罗氏。太宗※皇太极第八女,孝端文皇后生。初封固伦公主。顺治二年(1645)四月,下嫁土谢图亲王巴达礼子巴雅斯护朗。十四年(1657),封固伦长公主。十六年(165
傣语音译,云南西双版纳领主制下对农民征收劳役的制度。以村寨为单位,村寨内部平均分配劳役,按服役种类分为“甘乃”(对各级领主所服的劳役),“甘勐”(为勐内地方性的公务),“甘曼”(村寨内部的劳务)等。又
书名。明代张瓒撰。1卷。作者曾于成化十二年(1476)任巡抚四川右副都御史,参与镇压播州天坝千、湾溪苗民起义。是时,夭坝千53寨及重安江长官司湾溪等地苗民暴动。宣慰使杨辉等与作者亲临播州督理其事。此书
古代壮族民间纺织品。主要产于广西左右江流域壮族地区。据南宋范成大(1126—1193)《桂海虞衡志·志器篇》及周去非《岭外代答》卷6记载:广南西路(今广西)左右江溪洞特产“緂布”,“如中国线罗,上有遍
见“乌舍国”(3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