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路布特哈总管衙门
清官署名。见“东布特哈”(513页)。
清官署名。见“东布特哈”(513页)。
见“扯力克”(1054页)。
参见“乌喇特中旗”(349页)。
见“颇罗鼐”(2139页)。
古代夏族及后来的汉族对东方诸民族的泛称。“夷”原是夏商周时期对周边各族的泛称,约在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以夷蛮戎狄配四方,因有是称。《礼记·王制》云:“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东方曰夷,南方曰
北魏末年六镇起义首领鲜卑人万俟丑奴年号。528—530年,凡3年。唐朝避讳,各书均作“神兽”。
汉末曹操征调匈奴丁壮编组的军兵。建安二十一年(216),南匈奴呼厨泉单于入朝于魏,被曹操留于邺(今河北临漳县西南邺镇),部众散居并州(治晋阳)六郡,由并州刺史梁习征调匈奴丁壮编为“义从胡”,分配各地驻
大青山抗日根据地党组织根据1938年11月2日《中共中央关于绥蒙工作的决定》所建立的一支骑兵队伍。配以游击战中缴获的战马,及向群众购买马匹、鞍具,训练新兵,掌握骑兵作战技术,建立骑兵支队。当时以绥中、
即“昆邪王”(1409页)。
苗族习惯法规。苗语称“勾榔”,“榔”意为“公约”。内容包括:对农业生产的规划,债务纠纷的调解,奸淫盗窃及其他犯罪的处罚等。如正月挖田、挖土;二月犁田;三月施肥、撒秧谷;四月五月插秧;六月薅秧除草等;偷
见“拓跋珪”(135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