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见“八旗义学”(28页)。
见“青阳先生文集”(1282页)。
见“咄于”(1388页)。
见“策巴札布”(2236页)。
明代蒙古法规。亦称图们汗大法。由东蒙古察哈尔部大汗※图们(土蛮)主持制订。据※《古代蒙古汗统大黄史》、※《蒙古源流》等记载,万历四年(1576),图们汗召集东蒙古诸万户,制订此大法,颁行于全蒙古,并指
奚(又作库莫奚)族部落名。为早期五部之一。最早见于《周书》,据该书称:“库莫奚,※鲜卑之别种也。其先为※慕容晃所破,窜于松漠之间,后种类渐多,分为5部:一曰※辱纥主,二曰※莫贺弗,三曰※契个,四曰※木
即“启民可汗”(1174页)。
?—1632明末蒙古王公。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成吉思汗弟哈布图哈萨尔十七世孙,翁果岱子。世任科尔沁部部长。后金天命九年(1624),率众归后金,与后金使者会盟于科尔沁。十年十一月,遭察哈尔林丹
①辽封爵。圣宗、兴宗、道宗、天祚帝及耶律濬、耶律雅里(天祚次子,天祚奔夏,众推称帝,改元神历)先后受封。 ②金封爵,大国一字王号。太祖子完颜宗弼(本名兀术)、卫绍王子完颜从恪先后受封。 ③元封爵。为诸
元朝封爵。为诸王最高等级封号之一,授兽纽金印。天历二年(1329),拔都曾孙宽彻受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