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巴噶举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源自帕竹噶举派,为其分支之一。帕木竹巴弟子之一林热巴·白玛多吉开创,历经数传,至藏巴嘉热·意希多吉(1161—1211)时,将此派发展成为主巴噶举派。后该派门徒又分别创立上主巴噶举和下主巴噶举,其中又有一支传至不丹,其领袖掌不丹政教之权,称作“南主巴”,是为藏传佛教外传的支派之一。其传承内容均导源于帕竹噶举的学说。详见“帕竹噶举”(1399页)。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源自帕竹噶举派,为其分支之一。帕木竹巴弟子之一林热巴·白玛多吉开创,历经数传,至藏巴嘉热·意希多吉(1161—1211)时,将此派发展成为主巴噶举派。后该派门徒又分别创立上主巴噶举和下主巴噶举,其中又有一支传至不丹,其领袖掌不丹政教之权,称作“南主巴”,是为藏传佛教外传的支派之一。其传承内容均导源于帕竹噶举的学说。详见“帕竹噶举”(1399页)。
见“夜落隔归化”(1497页)。
明代云南临安府钮兀哈尼族首领。明初,朝廷为鼓励农垦,对率众开辟荒山、扩大耕地面积的哈尼族首领授予土官职衔,世领其所开辟地区。与陀比等至京朝贡,因地远族众,请授职以统其众,获准。宣德八年(1433),置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皆设有瓦里。吸烈为辽世宗※积庆宫下之一瓦里。
古州名。西魏置,治所在今甘肃岷县。隋大业(605—618)初废。唐武德元年(618)复置。四年(621),为总管府,管岷、宕、洮、叠、旭5州。八年(625),吐谷浑入扰此州,并请与唐互市于承风岭。贞观
1748—1805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瓜尔佳氏,世居吉林乌拉。字珠轩。乾隆三十三年(1768),以马甲随征缅甸。三十八年(1773),随军镇压金川土司叛乱。四十年,因功擢三等侍卫。金川平,叙功,赐
见“哈鲁门山千户所” (1645页)。
清代皇族女儿的称号。满语音译,“小姐”或“从姐”、“表姐”之意。清初,国君和贝勒女的称呼无严格界线,均称为格格。如何和里所娶清太祖努尔哈赤长女嫩哲,《满洲实录》即写作嫩哲格格。清太宗皇太极继位后,于崇
1834—1895清朝大臣、学者。广东顺德人。字畲光,号若(芍)农,一号仲约。咸丰进士,授编修、武英殿撰修,曾编《文宗实录》。同治年间(1862—1874),先后任江西学政、国史馆协修、纂修、会典馆总
珞巴族民间传统运动项目之一。亦作芦白、博博。选用一高大树运回村竖立,将藤条或绳一端拴在高10余米的树顶端,一端固定于地面,呈斜坡线。活动时男女均可参加比赛。男性攀高须在第二次起跳时双手握绳索,仰面朝天
见“拽剌”(16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