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1916—1937民国初四川彝族土司。又名阿郭日哈,小名都四四(系都龙光第四妻所生),俗名都小官。都龙光之子。少年即任阿都正长官司兼副长官司(治今四川凉山州普格县西北鱼水坡)长官。时逢军阀割据,战乱
藏语音译,意为“管家”。旧时四川甘孜藏族牧区地方基层组织头人的称谓。一般每部落有1僧或2僧1俗担任,分掌头人与寺庙的财产。多由大头人和寺庙上层的亲属充任,具有经济实力,忠于头人、寺庙者,经大头人或更本
苗族节日。相传苗族先民原住格洛格桑(今贵州贵阳一带),后遭统治者攻打,首领亚努率众抵抗,因力量悬珠,不幸战死,时值农历四月初八。为凭吊亚努,世代于是日聚集其牺牲地(一说为埋葬地),今贵阳喷水池附近,举
1598—1663清朝将领。沙济城地人。富察氏。初任前锋校,隶满洲正蓝旗,天聪时改隶镶黄旗。授侍卫,袭管佐领,擢礼部参政。崇德二年(1637),征瓦尔喀(乌苏里江上游地)。三年,受命迎接归降之明石城岛
即“乌黎”(331页)。
即西州回鹘。因其王称阿萨兰汗故名。参见“西州回鹘”(703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此卫《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巴忽鲁卫皆改作博和哩卫。
元、明、清时期对朝廷任命西南、西北及湖广等地的民族首领为地方各级官职的统称。职名有宣慰、宣抚、安抚、招讨、长官诸司及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等。尊卑品秩,各有差等。一经授职,均为世袭,但“袭替必奉朝命,
见“萧特末”(1998页)。
书名。周希武撰。是书为作者1914年随民国政府勘界大员周务学在玉树的考察记。全书原分上、下两卷,附宁海纪行一卷。1919年商务印书馆刊行。因印数有限,1986年青海人民出版社根据吴均校释重新印制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