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撒乌蒙等处宣慰司
简称乌撒宣慰司。元边疆地区军政机构。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置,属云南行省。在乌撒路(今贵州威宁一带),辖境包括今云南东北部及贵州西南部部分地区。统治乌撒、乌蒙(今云南昭通)、东川(今云南会泽)、芒部(今云南镇雄北)四路诸少数民族。今保存在《元文类》所收虞集《经世大典序录》中的《招捕总录》部分内容,记元廷对此四路少数民族进行招服及镇压之事甚详。
简称乌撒宣慰司。元边疆地区军政机构。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置,属云南行省。在乌撒路(今贵州威宁一带),辖境包括今云南东北部及贵州西南部部分地区。统治乌撒、乌蒙(今云南昭通)、东川(今云南会泽)、芒部(今云南镇雄北)四路诸少数民族。今保存在《元文类》所收虞集《经世大典序录》中的《招捕总录》部分内容,记元廷对此四路少数民族进行招服及镇压之事甚详。
晋代鲜卑出连部首领。见“出连”(567页)。
即“硬杆犁”(2192页)。
官名。清代驻防八旗中基层组织及其首领之称。官阶较驻防佐领为卑,属武职正五品。下设骁骑校(正六品)、领催协理营务。原由于户少丁稀,不敷设为佐领者即以改设;或分戍地无需用一佐领兵力者,亦设此职率兵往驻;专
见“索尔札”(1830页)。
?—1219金将领。西南路(治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东)咩乣人。奚族。伯德氏。为人壮健沉勇。时蒙古军攻占西南路,邻郡皆降,独不屈。贞祐五年(1217),东胜州(治今内蒙古托克托县)已破,与姚里鸦胡等招集义
见“元诩”(227页)。
金代※猛安谋克部村寨的管理者。50户以上的村寨设寨使1人,掌纠察户口,催督赋役,劝课农桑,禁察非违,巡警盗贼。
见“江格尔汗”(885页)。
粟末靺鞨大氏在建立渤海国前曾保据之地。《旧唐书·渤海传》:粟末靺鞨首领大祚荣率众击败李楷固所统唐军后,“东保桂娄之故地,据东牟山,筑城居之”。《新唐书·渤海传》则谓据“挹娄之东牟山”,并言时在高丽灭亡
清与明朝的重要战役之一。天聪五年(崇祯四年,1631),清军攻战大凌河之后,明与清在辽西的战局较长时间处于相持状态。清军徘徊于锦州、右屯卫之间,而在其他方向却颇有进展,臣服朝鲜,进兵蒙古,铲除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