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蒙作
阿昌语音译,意为“寨老人”。旧时云南德宏州阿昌族地区早期农村公社氏族长老称谓。村社一般由若干个氏族组成,由每个氏族推举1人为寨老,与村社首领(阿昌语称※“作借”)共同商议村寨事情,并协助村社首领处理寨内一些事务。原属公仆性质,享有较高威信。明、清时在德宏州设立土司制度后,一些寨老被委派为基层头人,逐渐蜕变为封建土司的仆从。
阿昌语音译,意为“寨老人”。旧时云南德宏州阿昌族地区早期农村公社氏族长老称谓。村社一般由若干个氏族组成,由每个氏族推举1人为寨老,与村社首领(阿昌语称※“作借”)共同商议村寨事情,并协助村社首领处理寨内一些事务。原属公仆性质,享有较高威信。明、清时在德宏州设立土司制度后,一些寨老被委派为基层头人,逐渐蜕变为封建土司的仆从。
清朝满族女诗人。满洲镶黄旗人。姓完颜氏。字锦香。嘉庆时江南河道总督※麟庆之女,宗室翰林延煦妻。著有《清韵轩诗草》。
清皇室祖陵。又称北陵。位于盛京(今沈阳市)西北10里隆业山,为清太宗文皇帝皇太极、孝端文皇后博尔济吉特氏合葬陵。始建于崇德八年(1643),顺治元年(1644)竣工。八月,奉葬皇太极灵柩于此。宝城周6
藏语音译,唐代汉文译称为“守城官”。吐蕃官名。职责为驻守城池。相当于当时唐朝之“守捉”,或“大城防使”。
契丹部族名。原为大、小二黄室韦户,契丹开国前夕,为※耶律阿保机所征服,分置涅刺拏古部与※突吕不室韦部,开国后,成为太祖20部之一。隶北府,置节度使统领,部族军属东北路统军司,戍泰州东。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廓尔喀(今尼泊尔)侵略后藏期间,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随丹津班珠尔私赴边与廓尔喀议和许银,被廓尔喀人所劫。同年,返藏,携带信件,内称廓尔喀差头人至聂拉木与噶伦议明各安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色依得里尔伯克、色依德尔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巡察街道园林、果木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契翰部”(1565页)。
蒙古部名。本厄鲁特蒙古辉特部,姓伊克明安。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征准噶尔,兵败伊犁,该部首领巴桑台吉因与辉特部虽同姓,而非其族,率300户附清,封辅国公。后拒从辉特部叛清,被清廷迁至黑龙江富裕河
见“丹必占灿”(378页)。
在今内蒙古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百灵庙东北约30公里处。当地称阿伦斯木古城。呈长方形,南北长约560米,东西宽约1200米。由于汪古部赵王治所,盛行景教,故有景教寺院遗迹及景教十字架形遗物和石刻、石棺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