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赫哲族”(2422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承办采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即“移剌履”(2066页)。
即“纳喇特岭”(1273页)。
清朝八期宗室贵族的封爵之一。满语,源于女真语“勃极烈”,汉译“大官”、“高官”。初女真各部中强有力的酋长称之。清太祖努尔哈赤时,分封子弟叔侄为贝勒,各辖一旗或若干牛录的人丁,统兵治民,佐理国政。崇德元
彝语音译。意为“历史书籍”。四川凉山彝族史诗。又名《勒俄石博》、《布此特衣》,简称《勒俄》。有不同体例的译本和略本,详本谓《勒俄阿莫》(即母勒俄),略本谓《勒俄阿补》(即公勒俄)。为成书最早、流传最广
见“李嗣源”(1043页)。
见“诺雷部”(1953页)。
539—597北周、隋官员。又名会,字平东。昌黎徒何(即徒河,今辽宁锦州)人。其先世鲜卑慕容氏,后归附北魏,改姓豆卢。陇右总管府长史、沃野县公※豆卢永恩长子。北周时,以父功,赐爵临贞县侯,寻授大都督,
部分彝族的自称。他称仆拉族。主要分布于云南省元江县、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及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部分地区。详见“彝族”(25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