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民族起源>交换婚

交换婚

一种集团与集团或个人与个人之间相互交换妻子或丈夫的婚姻形式。萌芽于两合氏族外婚制阶段。当时禁止男女在本氏族内互相婚媾,而是甲乙两氏族结成互婚联盟,各以对方氏族之异性为夫妻。此称直接交换婚。由于两个氏族之间男女人数很难大体相当,以及生产进步与自然选择作用等的影响,在两氏族交换之外还有三氏族或多氏族之间的三角交换或多边交换。进入交换圈的氏族越多,男女人数也容易达到平衡。此类交换亦称间接交换婚。氏族制解体后,交换婚以变异形式残存于阶级社会中,表现为2个家庭或两个男子之间互换女子。通常有3种情况:第一为对等交换,即2个男子各以一个姐妹或血缘近亲女子互换给对方为妻。若交换两家同时举行婚礼,又名“同期交换婚”。各民族中过去流行的姑舅表婚或姑舅表交错从表婚,虽系交换婚的特殊形式,仍属对等交换范畴。第二为优惠交换。可分为2类:一为“信用交换”,即男子当时无适龄姐妹与对方互换,而是承诺将来还给对方一女,便先得到妻子;二为“任意交换”,即得到新娘的男子,获准今后有条件时还给对方一女为妻,无条件时可以不还。第三为补偿交换。在阶级社会里,妇女被视为男子的私有财产,双方男子在交换时,按新娘的美丑、年龄确定女子的身价,由身价低的一方向身价高的一方支付一定的实物或现金,作为补偿。中国古代不少民族盛行交换婚;南诏王阁罗凤之姐嫁白崖诏主生时傍,时傍又将女儿嫁给阁罗凤;鲜卑慕容元真把女儿嫁给昭成帝什翼犍,昭成帝遂以烈帝女妻慕容元真;北凉沮渠牧犍亲自把妹妹送给北魏太武帝做左昭仪,不久,牧犍即娶到太武帝的妹妹武威公主;东西魏帝室竞相与柔然可汗阿那瓌行交换婚,结为姻好等。20世纪四五十年代,土、裕固、哈萨克、赫哲、畲、黎、珞巴、傈僳、高山族中的曹人和布农人、彝族支系他鲁人、福建宁化汉族客家人等,均存在两个男子互换姐妹为妻的风俗。通过姑舅表婚或交错从表婚以达到换妻目的之婚俗,更在许多少数民族中不同程度地保留着。交换婚造成不少毫无爱情的婚姻,但也有学者认为,它有助于限制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婚的发生,有利于巩固一夫一妻制。

猜你喜欢

  • 汝南遗事

    书名。金末元初人王鄂撰。4卷。鄂(1191—1274)字百一,亦作百翼,曹州东明(今属山东省)人,金正大元年(1224)登进士第一,哀宗时为左右司员外郎。金亡降元,官至翰林学士承旨。是书为鄂随哀宗在蔡

  • 翁里郭特

    见“罔留”(2281页)。

  • 喇依罕木图拉

    见“赖和木图拉”(2314页)。

  • 禹古苏

    又称“米亚楼”,怒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碧江县怒族对巫师的称呼,系指能利用某种虚构的“超自然的力量”即巫术给人驱鬼消灾的人。过去怒族人普遍相信“万物有灵”,凡遇天灾或疾病,都认为是某种“鬼灵”作崇所致,

  • 应娑

    见“鹰娑川”(2592页)。

  • 克石炭

    见“克失旦”(986页)。

  • 噶尔旦木巴

    见“噶勒达玛”(2502页)。

  • 五十万打儿汉台吉

    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一作五十万打力台吉。孛儿只斤氏。※扯力克次子。驻牧于大同塞外,在新平市口与明朝互市。子2。

  • 尼雅遗址

    位于今新疆民丰县北尼雅河下游地区。为西汉精绝国故址,后属西域都护府,东汉初属鄯善。遗址南北长约10公里,东西宽约2公里,房舍废墟分布于干涸的尼雅河两岸,无城垣。20世纪初,曾遭斯坦因等外国探险家多次盗

  • 议榔

    苗族民间议事会。类似古代※门款制。亦称勾夯、春酒会、里社会议、丛会、埋岩会议等。各地名称不同,性质基本相似。源于氏族议事会,亦是继氏族公社解体后沿袭其旧有的民主选制度而产生的地缘性榔款组织。氏族每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