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府大学
见“八旗生员”(28页)。
见“八旗生员”(28页)。
土族语音译,意为“灵轿”。即木制轿式寿材。旧时青海互助、同仁等地土族葬具。人死后,用其抬至火葬地,将尸体面西置于事先用120片土石块砌成的火化炉灶上,砸碎斡东,以柏树枝点火焚化之。制作精致,尤以老年人
见“哈什木”(1631页)。
见“元廓”(232页)。
1793——1825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维吾尔族。喀什噶尔(今喀什)人。大和卓木※布拉呢敦孙,萨木萨克和卓之子。早年与兄※张格尔寄居浩罕。后因不堪忍受浩罕伯克薄待,与张格尔相约脱逃。道光四年(
十六国时期前秦专门用来接待远方来客、怀柔诸族豪酋之宾馆。东晋永和十年(354),以乞没军邪遣子入侍,苻健遂下令于长安(今陕西西安西北)平朔门置来宾馆以处之,后遂用以接待远来的诸侯首领及来使。
见“阿旺罗桑曲旦”(1244页)。
见“罗后”(1414页)。
清代庄园种类之一。即庄主责令庄头带领庄户岁纳粮食的农庄。※皇庄中之粮庄,有※整庄和※半庄之别,整庄又分为四等,等外的为半庄。嘉庆十七年(1812),其庄数为:一等庄163,二等庄59,三等庄66,四等
见“完颜亶”(1147页)。
明末清代对台湾高山族的称谓。亦称“土番”。清代文献根据高山族人的“归化”与“未归化”或按其社会发展程度的不同,区分为“熟番”、“生番”及“野番”,所谓“内附输饷者曰熟番,未服教化者曰生番,或曰野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