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田
壮、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内土地名称。流行于广西泗城州(军民府),今红水河两岸。原有土地为农村公社公有。北宋以后为岑氏土官所有。土官将一部分土地授与亭目世袭领有,谓之亭田。亭目将其中最好的一份土地留给自己,称为“印田”或“荫免田”,由附近农民无偿替其耕作,收获归亭目所有,作为薪俸;余分粮田、兵田、夫役田、站田等,授与农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但需服与受田名称相应的劳役,如耕田、服兵役、服杂役等。实行领主封建制度。
壮、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内土地名称。流行于广西泗城州(军民府),今红水河两岸。原有土地为农村公社公有。北宋以后为岑氏土官所有。土官将一部分土地授与亭目世袭领有,谓之亭田。亭目将其中最好的一份土地留给自己,称为“印田”或“荫免田”,由附近农民无偿替其耕作,收获归亭目所有,作为薪俸;余分粮田、兵田、夫役田、站田等,授与农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但需服与受田名称相应的劳役,如耕田、服兵役、服杂役等。实行领主封建制度。
见“藏币”(2567页)。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洮州卫。在今甘肃临潭县境。宣德五年(1430),其族喇嘛僧人藏卜领占来朝,贡马及金银器皿、方物等。赐以钞、彩币表里及绢、胖袄等。自此,入朝贡使络绎不绝,载之史册者有弘治元年(1488
北魏汝南王元悦年号。530年,凡1年。一说530—532年,凡3年。
即“完颜宗辅”(1157页)。
民国时期新疆进步文化组织。1935年夏成立。总会设于迪化(今乌鲁木齐)。会长阿不都大毛拉。成员最初多为地方士绅和宗教上层,后因中国共产党人在新疆活动加强,进步知识青年遂逐步占居主导地位。该会在维吾尔族
见“契丹枢密院”(1566页)。
清代藏族土司。在四川省甘孜县境内。全称“霍尔甘孜麻书安抚司”。雍正七年(1729)受封,领地一在甘孜麻书乡和大塘坝,一在道孚县麻孜乡。据乾隆《雅州府志》载:辖600余户,年贡银数十两。光绪二十五年(1
见“刘渊”(859页)。
又记作讨赛咿。契丹语,意“五月”,契丹族对端五节的称谓。俗于五月五日午时,采艾叶和绵做衣,并奉首领,君臣宴乐,食渤海膳艾糕,饮大黄酒。又以五彩丝绕成索缠背,称作“合欢结”;妇人以彩丝编
西夏军队职官。在将佐之下,小首领之上。有权正首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