仑头
见“轮台”(1377页)。
见“轮台”(1377页)。
1681—1766中国伊斯兰教虎夫耶门宦创始人之一。经名阿布都里·哈里木。甘肃河州(今临夏市)人。回族。少时从青海民和、河州经师马汉臣、太巴巴等习经。康熙三十七年(1698)结业,先后在青海民和和甘肃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五等级封号之一,授龟纽镀金银印。至元二十七年(1290),太宗第三子阔出之孙合带(又作哈歹)受封。
古方志名。南朝(宋)沈怀远撰。共8卷。原书已佚。《说郛》、《汉唐地理书钞》等均有辑录。记载上至三代下至东晋岭南地区的异物、建置沿革、古迹、趣闻等,内容广泛,向受推崇,对研究岭南越民族社会历史提供颇为珍
印籍官员入藏盗窃文物古籍事件。英印政府利用锡金贵族、喇嘛同扎什伦布寺之宗教关系,使其陪同印籍官员达斯于光绪五年(1879)和八年(1882)两次潜入西藏。先到后藏,通过班禅系统一活佛和拉萨之帕拉贵族,
一种在筷子上烙出美术图案的特种工艺。起于清末,盛行于河南省南阳回族中。采用伏牛山特产的质地坚韧、纹理细腻、色比象牙的冬青木作原料,经选料,刨光、定型,用铁笔烧红,在上面烙制美术图案和书法等12道工序制
见“完颜吴乞买”(1164页)。
旧厅名。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黄河北岸。明初为云内州,后改云内县,属丰州,为蒙古俺答汗所据。清并漠南蒙古后,于乾隆四年(1739)置萨拉齐及善岱二协理通判,二十五年(1760),并为萨拉齐理事厅,
壮语音译,意为“百姓”。壮族平民称谓。从唐至清流行于广西左右江流域。南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志蛮》载:广西左右江溪洞,除土官以外,平民谓之“提陀”。有独立的家庭经济,按其家人口多少向土官领耕“份地”,
旧称达木,藏语称“结古多”。 ①自治州名。在青海省西南部,与西藏、四川、新疆相邻接。面积40万平方公里,明清时辖25族(部落),皆系土司。唐宋为吐蕃地,明属朵甘都司,清属西宁办事大臣管辖,常代表各族办
土司名。元大德元年(1297)以庆远路改置。世袭土官为壮族莫氏。治所在今广西宜山县,属湖广行省。统辖宜山、南丹、东兰、那州、地州、永州(今天峨地)、鸾州(今天峨地)、思恩(今环江)等州县。约属壮族聚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