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买米地
清代内蒙古土默特地区以所收租银购买粮米而充军需的土地。乾隆三十七年(1772),由土默特旗内拨出归化、萨拉齐、和林格尔、清水河、托克托五厅土地1590余顷出租,每年征收租银3500两,将所征租银交绥远城将军衙门,购买粮米拨给土默特官兵。
清代内蒙古土默特地区以所收租银购买粮米而充军需的土地。乾隆三十七年(1772),由土默特旗内拨出归化、萨拉齐、和林格尔、清水河、托克托五厅土地1590余顷出租,每年征收租银3500两,将所征租银交绥远城将军衙门,购买粮米拨给土默特官兵。
青海省方志,又称《青海记》、《青海调查录》。康敷熔撰。4卷。敷熔,字陶然,四川人,清末曾任安定县知县,丹噶尔同知。约成书于民国初年,未见刊印本。卷1蒙古名称,住址所在、户口、畜牧;卷2矿产、垦地、森林
见“耶律韩留”(1321页)。
旧时西藏墨脱宗门巴族地区农奴等级之一。低于※差米,高于※约布。相当于藏区的堆穷。约占全宗(相当内地县)农奴总户数的7%。人身依附领主。一般有独立经济,但缺少劳动力和生产工具,无条件直接领种差地。主要靠
旧时瑶族一种宗教仪式。类似古代汉族地区的成丁礼。凡年满十五六岁的男孩,就得为他们举行这种仪式,由“师公”主持。传说古时参加受戒者,要进行多种危险和痛苦的考验,近代以来只须“跳云台”,即“师公”作法后,
明代藏区土司机构名。洪武七年(1374)十二月置。辖地在今四川阿坝藏族自治州壤塘境。其地入贡明室,初每岁一贡,后3年一贡,献马及方物,获回赐颇丰。所属官员按明土官袭替定例承袭。
突厥文碑铭。又名《铁尔浑碑》。1957年在今蒙古国后杭爱省塔里亚特地方发现,为属于葛勒可汗的第二碑文。约存30行。
世纪中叶,轩岗坝(今属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的傣、德昂、景颇等族人民不堪芒市土司的残酷统治,联合起义反抗土司。芒市土司纠集土司兵进行疯狂镇压。起义群众在布幸额门率领下,英勇抵抗,坚持斗争达3年之久
唐、宋、明、清各朝与甘、青、藏等诸民族以茶易马的经济交流活动。始于唐德宗(779—805在位)年间唐王朝与回纥的贸易。初因马匹来源无保证,交换只是零星进行,无专门管理机构,也未形成一定制度。宋初,因与
见“萧讹都斡”(2001页)。
见“散毛宣抚司”(21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