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戎
戎的一支。参见“北戎”(527页)。
戎的一支。参见“北戎”(527页)。
1123—1189即金世宗,本名乌禄。后改名雍。女真族。完颜氏。太祖※阿骨打孙。睿宗完颜宗辅子。皇统年间(1141—1149),依宗室子例,授光禄大夫,封葛王,为兵部尚书。天德(1149—1153)初
元代管理诸路佛教寺院僧尼之僧官。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亦称释教总制院,后改名宣政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元取南宋各地,曾先后设置诸路之释教总摄、总统等僧官。二十八
东汉时对留居漠北之匈奴人的称呼。光武帝建武二十二年(公元46年),蒲奴单于立,右薁鞬日逐王比以己为前乌珠留若鞮单于长子,不得立,怀怨恨,于二十四年自立为䤈落尸逐鞮单于(袭祖父号,亦称呼韩
即“乞儿诺尔”(123页)。
辽代部族名。辽天祚帝保大四年(1124)※耶律大石自立为王,率众西行,至可敦城(今蒙古哈达桑东),驻北庭都护府,召集该部等18部王众宣谕,誓复辽朝大业,获得支持,18部共出精兵万余归大石统率,致使大石
藏语音译,意为“知宾”、“知客”,即礼宾官,亦称噶卓。以僧俗四品官任之,因其随噶伦办事,接近机密,乾隆十六年(1751)规定,应于※东科尔内选精干者充任。复规定,除噶厦额设者外,禁止私设。领主宅邸中办
有关外商于西藏进行贸易应遵守之规定。乾隆五十八年(1793)善后章程规定:准许在藏居住贸易的巴勒布、克什米尔等进行兴贩,由其头目按名造册,存驻藏大臣衙门备查;巴勒布商民每年准贸易3次,克什米尔商人每年
(1508—约1599、1605) 托钵僧。新疆伊斯兰教黑山派和卓之祖。和卓※玛哈图木·阿杂木第七子(一作第四子)。母为苏图克·布格拉汗后裔。原籍中亚撒马尔罕达合比德村人。幼时被迎往巴里黑(今阿富汗境
傣语作“祖腊萨”,意为“小历”。傣族的传统历法。使用历史悠久,约自西汉元始(公元1—5年)之后不久,就逐渐接受汉族以干支和十二生肖纪时的影响,如傣语中的干支大多数是上古汉语借词。其天干称“母”,地支称
吐蕃统一前今拉萨东南部工布地区小王。名尼雅墀。※止贡赞普长子。其父被属下小邦首领洛昂达孜杀害后,被流放到工布。工布在十二小邦时原有小王存在,其至该地后,被推举为王。该王系一直存留后世,赤松德赞及赤德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