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火除灾
古代蒙古社会习俗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认为火能净化万物、祓除不祥。当使者或藩王觐见时,其本人及所携礼物必须在两堆火之间通过;凡贡品及宫廷所用之物,必经巫师以火净化;人死后,死者生前所用物品以及其亲属,均须经行两火之间,以净化除灾;凡被雷电击中之人或物,更要以火净化污秽,祛除灾邪。此俗系自古代北方民族沿袭而来,突厥、拓跋鲜卑等族皆有此俗。《魏书·皇后传》:“国有大丧,三日之后,御服器物一切烧焚”。东罗马皇帝查士丁二世遣使东聘突厥,觐见室点密河汗,即令其行经火焰,以净其身。
古代蒙古社会习俗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认为火能净化万物、祓除不祥。当使者或藩王觐见时,其本人及所携礼物必须在两堆火之间通过;凡贡品及宫廷所用之物,必经巫师以火净化;人死后,死者生前所用物品以及其亲属,均须经行两火之间,以净化除灾;凡被雷电击中之人或物,更要以火净化污秽,祛除灾邪。此俗系自古代北方民族沿袭而来,突厥、拓跋鲜卑等族皆有此俗。《魏书·皇后传》:“国有大丧,三日之后,御服器物一切烧焚”。东罗马皇帝查士丁二世遣使东聘突厥,觐见室点密河汗,即令其行经火焰,以净其身。
一种以父亲确认血统、传承世系和财产的氏族制度。亦称父权制。一般存在于新石器时代中晚期至金属器时代。是继母系氏族之后,石器工具进步,原始农牧业显著发展的产物。其基本特点是:共尊一个传说的男性为始祖,世系
1592—1643即清太宗。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八子。自幼好学,勇力绝伦,多有战功,深得父偏爱。天命元年(1616),封和硕贝勒,与大贝勒代善、二贝勒阿敏、三贝勒莽古尔泰并列为四大贝勒
民国初期撒拉族交通工具。流行于青海循化(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等地。系由外地引进的一种畜力木车(亦称大轮木车)。车排、车辕、车轴、车轮均用硬质木料制成。车轮直径1.5米左右,车排狭长,可装货300—40
1711—1799清朝皇帝。满族,爱新觉罗氏。雍正帝※胤禛第四子。1735—1795年在位。年号乾隆。雍正间,封为和硕宝亲王。雍正帝死后,按所遗密诏即位,时年25岁。继续推行严禁朋党政策,不准满汉大臣
见“蒙额勒多尔部”(2344页)。
我国白马藏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藏语支。分布在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南坪县、松潘县以及甘肃省文县等地,使用人口约11000多。白马语内部可分为3个土语,语音和词汇上稍有差异。
见“达密里部”(734页)。
?—1702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西林觉罗氏。初由笔帖式授内阁中书,历任兵部主事、内阁侍读、工部郎中、詹事府少詹事等职。康熙二十六年(1687),授光禄寺卿,寻迁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次年,擢户部右侍郎
古族名。又称披袍革老。以穿着贯首披袍而得名。族称始见于清代。分布在贵州镇宁、平远(今织金县)、水城、施秉、黎平等地。男女皆穿短衣,外披一袍,方而阔,无领,无袖,洞其中,以首贯之,前短后长。妇女以青线扎
解放前新疆柯尔克孜族婚俗。柯尔克孜语音译,意为“幼年订婚”。一般在儿童刚长至三四岁左右时,即由双方父母或氏族首领包办订婚。订婚时男方要给女方送财物和牲畜做聘礼。解放后已逐步被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