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什罕伯克
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过去广西大瑶山和贵州部分瑶族地区的一种特殊政治制度。根据参加村落的不同范围分总石牌、大石牌和小石牌,可以包括瑶族不同支系的村民,还可吸收散居当地的汉人参加。石牌头人不由选举产生,由四五个群众公认的自然
1840—1919清末书画家。字吉石、少芝,号苏盒,别署梅花草堂。浙江嘉兴人,后迁居上海。回族。世业玉雕。幼习家学,爱好书法、绘画及金石之学。后与著名画师吴昌硕、任伯年等结拜,人称“少芝四弟”。曾参加
即“乌孝慎”(334页)。
即“震国”(2490页)。
又称“拾瓦拢”。景颇语音译,意为“公共的劳动”。当地汉话称“官工”。解放前云南景颇族地区群众为山官所服的一种无偿劳动。每个山官都有一定范围的辖区,规定在其辖区内的农户每年在撒谷、栽秧和收割等农忙季节,
壮族民间传统舞蹈。亦称打木槽、打板凳,古称舂堂舞。壮语称打芦烈、谷脚。流行于广西、云南壮族地区。一般在春节、三月三歌节及农闲期间表演。参加者多为偶数,4~20人不等,围绕在一张板凳或一个木槽旁,各持一
见“阿沙”(1192页)。
托忒语,音译意,为“冬牧场”,又称“冬窝”。流行于青海、新疆等卫拉特蒙古游牧地区。多设于背风向阳水源充足之山谷。牧民多于每年九月进入冬牧场,以个体或阿寅勒方式放牧。次年三月离开。
维吾尔语音译,又译察喇克、札拉克、辄勒克。原义为“四分之一”、拃、秤子。此指重量单位。各地标量不同,有10斤、20斤、16斤为1察拉克者。但称量药材、生丝、香料的察拉克是称量粮食之察拉克的四分之一。
书名。贵州地方史考证。7卷。清曾廉(湖南邵阳人,汉族)撰。卷前有作者光绪三十二年(1906)所写《自序》,内称:“余寓居于黎平、锦屏之南屏山下,盖汉之镡城地。”但未说明其任何种官职。是书卷1表格,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