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科达
见“和硕达”(1446页)。
见“和硕达”(1446页)。
元代傣族土司。元中统(1260—1264)中,其地首领归附。至元十三年(1276),置路。领三甸。治所在今云南永德县东北永康。隶金齿宣抚司,为金齿6路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为镇康府,十七年
匈奴、突厥、回鹘等习俗。指以刀划面。①丧葬习俗。死者停尸于帐,子孙及亲属男女各杀羊马、陈列于帐前,祭之。亲属俱绕帐走马7匝,其中1人至帐门,以刀剺面,且哭,血泪交流,如此7次方止,以示对死者的哀悼和祭
明代藏区官署名。洪武七年(1374)七月,由卫指挥使司升置。管辖卫(前藏)、藏(后藏)地区。按明兵部下属机构官员设置例,设都指挥1人,正二品;都指挥同知2人,从二品;都指挥佥事4人,正三品。因地处边疆
明天顺至成化时广西土官。壮族。岑氏家族世为土官,其父岑瑛官至都指挥同知,授参政。天顺三年(1459)被封思恩州知府。成化元年(1465),因与其父岑瑛协助朝廷绥靖地方累有军功,受明宪宗遣使赍敕奖谕。十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马尔康及绰斯甲地方土司衙门的值日大头人。由土舍、大头人轮流充任,每次一人,一年一换。1935年后改为半年一换。住在官寨,协助土司处理派差、派款、审讯犯人、调解纠纷等日常事
即“莫折太提”(1826页)。
?—1901清末蒙古王公。内蒙古哲里木盟科右中旗人。父卒,袭土谢图亲王爵,任哲里木盟盟长。为人凶恶残暴,生活奢侈腐化。不仅滥肆征敛旗民牲畜财物,且借外债五六十万两,购买昂贵的珍玩服饰和竹石花木,修建王
见“木杆可汗”(259页)。
见“咸同起义”(1617页)。
即“窟说部”(24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