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部
契丹部落名。为※大贺氏部落联盟时期八部之一。有人以为由※古八部时期之※具伏弗(一作伏弗郁)部和匹黎尔(一作匹黎)部发展而来。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契丹部落联盟首领※窟哥举部附唐,唐置松漠都督府,于大贺氏八部设十州,以伏部分置※匹黎和※赤山二州,以该部※辱纥主(部落首领)为刺史以统之,隶松漠府,成为唐统辖下的一级地方行政机构。时契丹与唐的关系极为密切。
契丹部落名。为※大贺氏部落联盟时期八部之一。有人以为由※古八部时期之※具伏弗(一作伏弗郁)部和匹黎尔(一作匹黎)部发展而来。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契丹部落联盟首领※窟哥举部附唐,唐置松漠都督府,于大贺氏八部设十州,以伏部分置※匹黎和※赤山二州,以该部※辱纥主(部落首领)为刺史以统之,隶松漠府,成为唐统辖下的一级地方行政机构。时契丹与唐的关系极为密切。
唐代均田制授田之一。北魏作世业田,又名桑田。指受田者有权世袭或变卖的土地,占正丁受田数的2/10。唐代西州(治今新疆吐鲁番东南高昌遗址)等地亦行均田制。
满语音译,意为“步下”或“步行的”。一作“雅法哈”。清代曾称散处山野仅以纳貂为役的广大鄂伦春猎民为“雅发罕鄂伦春。”
?—1755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乌雅氏。初任护军校、内务府主事、郎中。雍正八年(1730),擢总管内务府大臣,兼管户部三库。九年(1731),授内大臣。同直隶总督李卫巡视浙江海塘工程,疏言改筑之法
地名。又称黑河副都统府。位于今黑龙江省北部,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置。治所即今黑河市。民国元年(1912)废,改属瑷珲直隶厅。1934年,设置黑河省。沿革、民族详见“瑷珲直隶厅”。
见“术哲达鲁虢部” (491页)。
?—544北魏、东魏大臣。字山静。匈奴独孤部人。北魏定州刺史※刘罗辰后裔,刘尔头之子。先世居代,后徙居河南洛阳。习书史,工真草书迹。孝明帝(515—528年在位)时,任长史,受命监军破南朝梁军。历任御
汉代乌桓地区山名。位于今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北,即大兴安岭山脉南端。公元三世纪末,东胡为匈奴冒顿单于(前209—前174年在位)所灭,部分余众退”保乌桓山,因以为号”(《后汉书·乌桓鲜卑列传》),称※乌
见“契苾葛”(1565页)。
吐蕃占领敦煌等地后设立的一种基层行政单位。由原13乡等改置。据汉藏文敦煌文献载,有:悉董萨部落、曷骨萨部落、上部落、丝棉部落、擘三部落、僧尼部落、下部落、中元部落、行人部落、撩笼部落以及才多部落、勃朗
清代西藏地方官员。为人干练,熟谙营务。光绪十四年(1888),充当东科尔,曾帮仔琫公所书算。十七年(1891),补放七品管理牛厂第巴,升六品觉木林营官,二十三年(1897)调补六品白浪营官,二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