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循州都督府
唐代设置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高宗显庆三年(658),以拔汗那国渴塞城置。以其王为刺史,职位世袭。隶安西都护府管辖。
唐代设置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高宗显庆三年(658),以拔汗那国渴塞城置。以其王为刺史,职位世袭。隶安西都护府管辖。
见“六镇”(382页)。
汉族对居于贵州威宁一带白族的称谓。因共有九姓,故称。详见“白族”(596页)。
参见“西林教案”(703页)。
元惠宗(顺帝)妥欢帖睦尔年号。1333—1335年,凡3年。
见“冶熙但璧呢吗”(1120页)。
清朝律令。道光十八年(1838),为移住青海湖周围“番族”而制定。共8款:一、遵界址住牧,不准侵占别族地土。二、番民外出打牲,百户百长须严加管束。三、宜照现在清查户口住牧,不得再引玉树“番众”进驻。四
见“蛮”(2272页)、“荆蛮”(1583页)、“蛮方”(2272页)。
官名。州同知为知州的佐贰,明代亦在云南、贵州、广西等少数民族地区部分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秩从六品。颁给敕书、铜印,赐以冠带。为中央朝廷守疆土,抚土民,修职贡,交租赋,听征调。其考核、承袭、升降
?—1151金大臣,本名忽挞、亦作胡挞、忽达、胡塔。婆卢木部人(部名取自水名,婆卢木水,即今黑龙江木兰、巴彦县交界处之白杨木河)。女真族。裴满氏。熙宗悼平皇后父。天辅六年(1122),从蒲家奴追叛寇于
即“彭宏澎”(217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