俟力发
见“俟利发”(1690页)。
见“俟利发”(1690页)。
见“安答”(905页)。
中国伊斯兰教的一种制度。清同治(1862—1874)年间由阿拉伯、中亚等地传入,行于甘肃、宁夏、青海等回族地区。“海乙”或译“罕义”,阿拉伯语意为“大的”、“总的”、“中心”。即由一个“海乙”(大)寺
见“护印夫人”(1060页)。
解放前瑶族地区巫师之一。各村寨都有,大多有点文化,熟悉祭神经典及群众崇拜对象的来历,还学会一套法咒,有铜铃、法衣、花棍、印鉴等各种道具。村寨集体和各个家庭凡举行重大祭祀活动,都得请其主持,平时还为村人
①族名。满族的旧称。从16世纪30—40年代开始。以建州三卫女真为核心,吸收扈伦四部女真为主体,兼收东海各部女真及其他民族,在统一战争和八旗制度完善过程中形成。后金天聪九年(1635),皇太极下令改旧
元代行政区划名。隶中书省。治所德宁县(今内蒙古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北)。蒙古国建立前,汪古部世居该地。元代汪古部贵族赵王于黑水(今艾不盖河)北岸修建以王府为中心的新城(俗称赵王城),定名静安县,为静安路
见“哈斯木汗法典”(1644页)。
即“大都”。
门巴族民间的一种木制大长柜。采用硬质木板制作,一般长170厘米、宽60厘米、高100厘米。四周及底部均由榫孔衔接,其盖为活动的板块,内用竖板间隔2—3格。门隅北部地区每个居室都陈设若干个,供存放粮食、
即“达犴”(19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