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作
阿昌语音译,意为“好儿子”。旧时云南阿昌族地区对村社头人的称谓。原为农村公社时期村寨首领,由村社成员共同推举有办事能力和尽心尽力为村社成员服务的人担当,故名“好儿子”。主要职责是主持村社定期分配耕地,指挥群众生产,调解社员纠纷及主持重大宗教祭祀活动。对外代表村社。凡村社重大事情,均与“乌蒙作”(寨老)共同商议。属村社公仆。明、清时期,随着土司制度在当地的建立,便被封建土司加以利用,委任他们为头人,授权其统率所属村寨百姓,并负责派收土司下达的各种钱粮差役,成为土司制度的基层官员。
阿昌语音译,意为“好儿子”。旧时云南阿昌族地区对村社头人的称谓。原为农村公社时期村寨首领,由村社成员共同推举有办事能力和尽心尽力为村社成员服务的人担当,故名“好儿子”。主要职责是主持村社定期分配耕地,指挥群众生产,调解社员纠纷及主持重大宗教祭祀活动。对外代表村社。凡村社重大事情,均与“乌蒙作”(寨老)共同商议。属村社公仆。明、清时期,随着土司制度在当地的建立,便被封建土司加以利用,委任他们为头人,授权其统率所属村寨百姓,并负责派收土司下达的各种钱粮差役,成为土司制度的基层官员。
①契丹语官名。又译作“吐里”。为※奚六部之官。一说全称“奚六部秃里太尉”。亦常称“奚秃里”、“奚六部秃里”、“奚秃里太尉”等。《辽史·萧拔剌传》:开泰(1012—1021)年间“累迁奚六部秃里太尉。”
1683—1706即六世达赖喇嘛。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领袖、著名诗人。原名计美多吉协加衮钦。藏族。生于藏南门隅纳拉宇松。自幼随母劳动。清康熙三十六年(1697),被第巴桑结嘉措认定为五世达赖喇嘛转世
1894—1951近代著名竹琴演员。四川成都人。回族。幼失明,人称“贾瞎子”。以小贩为生,后从师竹琴(又称道琴)名手蔡觉之学艺。勤学苦练,博学强记,能背诵长篇竹琴书《绣襦记》、《琵琶记》、《黑虎缘》等
?—309成汉宗室、大臣。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县东南)巴人。成汉君主※李雄从弟。建兴元年(304),雄称成都王后,被封为司空。晏平四年(309),太尉李离被部将罗羕等所杀,梓潼归罗尚。璜奉命与太傅李骧
1605—1652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孙,礼烈亲王代善第四子。后金天聪元年(1627),从太宗攻宁远城,战明总兵满桂,被创。清崇德五年(1640),从多尔衮围锦州。六年,偕辅国
见“賨人”(2294页)。
明万历朝黎族起义首领。海南岛崖州罗活峒人。黎族。万历四十年(1612)冬十一月,与那牙、那定等人在崖州罗活、抱由诸黎峒暗中聚众置械,号召黎人武装反抗官府欺压,附近黎人闻风而动,其势益炽。其率义军先克海
傣语音译,意为“自己的田”或“我的田”。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封建领主制度下村民在份地以外的荒山野地开垦的私田。按领主的规定,这种私垦的土地,享有3年不交官租、不缴赋税的优待;3年后便得交租纳税,5年即并
?—1151金大臣,本名忽挞、亦作胡挞、忽达、胡塔。婆卢木部人(部名取自水名,婆卢木水,即今黑龙江木兰、巴彦县交界处之白杨木河)。女真族。裴满氏。熙宗悼平皇后父。天辅六年(1122),从蒲家奴追叛寇于
书名。清沈惟贤撰。3卷,附录1卷。按年记叙西汉与匈奴军事、政治、文化等关系,详于军事。起高帝元年(前206),迄平帝元始五年(公元5年)。取材于《汉书》、《汉纪》、《资治通鉴》、《通鉴纲目》等。多于正